国会于1922年通过。该法使农业合作社不受反托拉斯法的约束。该法规定为了加工、处理和出售产品而成立的农业合作社可以进行联合,不受本法的起诉,但合作社成员的选举权必须是每人一票,成员的红利每年不得超过8%。合作社替非社员加工处理产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替社员加工处理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