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物价管制法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1-01-10 属于: 美国社会历史

国会为对付战时通货膨胀于1942年1月通过的一项法案。该法改组了物价管理局,使其成为受局长一人监督的独立机构。同时,该法还设立了一个紧急上诉法庭,受理有异议的决定。该法扩大了物价管理局制定租金、一般日用商品价格和农产品价格的权力,从而加强了该局的职权。紧急物价管制法规定物价管制只有在与有关工业部门协商以后才能公布,并应发表声明解释制订物价最高限额的基础。该法案对配给制未作规定,直至1942年制订反通货膨胀法以后物价管理局才在法律被授予这种管制权力。参见物价管理局和经济稳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