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稳定法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1-01-10 属于: 美国社会历史

亦称反通货膨胀法。国会于1942年10月通过,目的在于用控制物价、工资和房租以及限额供应的办法防止通货膨胀。该法授权总统稳定生活费用,F·D·罗斯福总统根据该法授予的权力发布了行政命令,稳定工资和农产品价格,规定全国房租的最高限度,暂时冻结年薪5000美元以上的薪金。罗斯福总统任命最高法院前法官詹姆斯·F·伯恩斯为新成立的经济稳定局局长。物价管理局的权力也扩大了,该局被授权稳定物价,防止投机性的和未经批准的物价和房租上涨,消除投机活动、囤积居奇和其他因战时物资匮乏而产生的破坏性做法,协助商品和设备的生产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以及预防战后物价下跌。该法为物价管理局管理限额供应提供了法律基础(颁布紧急物价管制法以后,物价管理局从战时生产局接管了限额供应计划)。该法还授予全国战时劳工局以充分权力调整工资,受调整的工资最高为年工资5000美元。参见物价管理局、全国战时劳工局和紧急物价管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