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1862年的莫里尔赠地法规定,后该法由1914年的史密斯—利弗法加以补充。莫里尔赠地法规定将属于联邦政府的土地赠与各州,从这些土地取得的收入专门用于创建和维持农业学院和机械学院。这些学院在农业科学方面所做的工作极大地促进了美国农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