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佛委员会
1947年6月由国会建立,全称为联邦政府行政部门改组委员会。该委员会由12名参议员、众议员、行政官员和不担任公职的公民组成,并雇用300名专家,组成“特别委员会”。该委员会在1949年的报告中建议任命一名总统秘书,以便使总统随时了解行政机构工作的进展情况;建议在总统所属机构中设立人事办公室,以便就文官事务向总统提出建议;建议用经济顾问办公室代替经济顾问委员会;建议把复兴金融公司、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和进出口银行划归财政部管辖。该报告还建议根据考绩任命邮政部长和职业邮政局长,建议把征兵局、联邦福利局的赔偿和就业保障部门的管辖权划归劳工部。该委员会提出的其他建议有:改组内政部、农业部和商务部,改组美国海事委员会、州际贸易委员会、海岸警卫队以及陆军和海军等机构中的一些单位。该委员会发现行政部门机构繁多,职责分散,效率不高,由总统开始自上而下的指挥系统力量薄弱,行政官员缺少用来制定合适计划政策的手段。该委员会指责行政管理办法显得过于僵硬、繁琐,预、结算手续不够完备,政府各部门的采购工作协调也很差。该委员会因此提出改进方案:给各主要行政部门确定更为明确的职责,确立明确的上下级管理关系,建立坚强的工作班子,培养优秀的行政官员,用行政官员对行政部门负责的办法来鼓励他们的主动性和进取心,在日常事务的处理上给工作机构以更大的自决权。到1951年,国会规定的改组机构项目已达到胡佛报告中建议改组项目的55%。这些改组或者通过专门的法律进行,或者通过总统的改组计划进行,其中最重要的是1949年改组法。预算、公共福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改革的步伐迈得最大。国会共拨款200万美元作为“由专家组成的特别委员会”的调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