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互相投赞成票以确保对各自选区有利的议案得以通过。这种做法特别用于只使某一地区受益的拨款议案,如设立邮政局,建造道路、桥梁,或改进地方交通。这种做法的结果是拨款过度。如果议员不互相投赞成票,许多议案一般不会得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