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拉思本诉美国案。美国最高法院于1935年对该案作出裁决,确定了下列原则:总统的免职权仅限于担任纯行政职务的官员。法院认为,联邦贸易委员会成员威廉·汉弗莱是一个被赋予准司法权和准立法权的行政官员,因此只能由国会根据设立此项职务的法律所规定的原因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