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美国国务卿海约翰与巴拿马驻美国公使议定的条约。条约规定新成立的巴拿马共和国把横跨巴拿马地峡的一条10英里宽的地带永远租给美国,美国同意现付巴拿马1000万美元,9年以后每年再付25万美元。条约批准以后,美国开始建造巴拿马运河,该运河于1914年通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