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施政
1948年哈里·S·杜鲁门当选总统后杜鲁门政府的外号。这一名称是杜鲁门在1948年的一次竞选演说中创造的。公平施政被认为是新政的延伸。公平施政包含在以下方面谋求立法的原则:公民权利,住房,公平就业,反对私刑,反对要求缴纳人头税才能取得选举权的规定,教育拨款,改进公共福利法案。到1952年为止,这些原则大部分未能制定为法律。
1948年哈里·S·杜鲁门当选总统后杜鲁门政府的外号。这一名称是杜鲁门在1948年的一次竞选演说中创造的。公平施政被认为是新政的延伸。公平施政包含在以下方面谋求立法的原则:公民权利,住房,公平就业,反对私刑,反对要求缴纳人头税才能取得选举权的规定,教育拨款,改进公共福利法案。到1952年为止,这些原则大部分未能制定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