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分
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项对公民身分作了规定。1868年通过此修正案之前,公民身分由州议会授予。由于1857年美国最高法院对德雷德·斯科特诉桑福德案所作的裁决,人们一般认为联邦公民权由州公民权派生而来。根据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规定,联邦公民权是第一位的,而州公民权是第二位的。这样,就把德雷德·斯科特一案所确立的原则颠倒过来了。
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项对公民身分作了规定。1868年通过此修正案之前,公民身分由州议会授予。由于1857年美国最高法院对德雷德·斯科特诉桑福德案所作的裁决,人们一般认为联邦公民权由州公民权派生而来。根据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规定,联邦公民权是第一位的,而州公民权是第二位的。这样,就把德雷德·斯科特一案所确立的原则颠倒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