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
指英国政治学家约翰·洛克在其政治哲学中阐述的有关权利的理论。在美国,经过托马斯·杰斐逊、约翰·亚当斯和托马斯·潘思等人的发展,这些权利包括生存权、自由权、财产所有权和追求幸福权。有关这些权利的条文首次见于弗吉尼亚独立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这些权利包括在联邦宪法第一条第九项、第十项所保证的各种权利里,也包括在宪法的前10条修正案里。这些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保证公民不受残忍的不公的惩罚,不对公民课以超量的罚款和保释金,保证对犯罪案件由大陪审团起诉、审判,保护公民在未经适当的法律审讯之前不受到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