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布赖特法
国会于1946年6月通过,目的是为美国和其他国家之间交换学生提供资金。据估计,最终将有10万名美国学生由政府支持费用去外国学习和任教,5万名外国学生将来美国学习。该法规定每年用于每个国家的经费不超过100万美元。该法规定向美国购买剩余战争物资的国家可以用接纳美国学生在该国受教育的办法支付部分款项。1949年,根据富布赖特法的规定,向831名美国人和1002名欧洲人发放了补助金,831名美国人包括61名教授,100名研究人员,123名教师和547名学生。1950-1951年间,约有1000名美国人去国外学习研究生课程或从事研究和教学。同期有28000名外国学生在美国的学院和大学学习,15000名美国人在国外,其中许多人得到富布赖特补助金,美国有1190所学院和大学参加预选获取富布赖特补助金的人员,富布赖特法被认为对维护世界和平和增强国际间相互了解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一法案的重要性还可从下列数字中看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从1935年到1939年,只有9353名外国人到美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