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和肯塔基决议
弗吉尼亚州和肯塔基州议会通过的一系列反抗外侨法和惩治叛乱法的决议。肯塔基决议由副总统杰斐逊起草,1798年11月16日由约翰·布雷肯里奇作为议案提出。弗吉尼亚议案由詹姆斯·麦迪逊于1798年12月24日起草。两个州的决议内容相似,均坚持认为宪法是各主权州签订的契约,各州有权解释宪法,并有权确定根据宪法制定的各项法律是否有效。两州的决议都宣布外侨法和惩治叛乱法违反宪法,号召其他各州共同反对和拒绝执行这两个法案。1799年,两州又通过决议,宣布对各州认为无效的国会法令的“正当补救办法是废止(该法令)”。很明显,这些决议案事实上与其说是杰斐逊和麦迪逊对宪法理论的基本分析,不如说是对联邦党的政治攻击。杰斐逊和麦迪逊后来都否认这些决议案旨在提倡分裂联邦,麦迪逊并明确表示这些决议仅仅是用于竞选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