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宣言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1-01-10 属于: 美国社会历史

1776年6月7日,弗吉尼亚的理查德·亨利·李向大陆会议提出3项决议,宣布13个殖民地是,而且应该是自由和独立的,大陆会议应该与外国缔结同盟,应该制订实行联合的总体计划。会议指派约翰·亚当斯、富兰克林、杰斐逊、罗伯特·R·利文斯顿和罗杰·谢尔曼组成一个委员会,负责起草独立宣言。7月2日会议投票赞成讨论独立问题。两天以后,会议正式通过了独立宣言。至8月2日,参加会议的各殖民地代表都在宣言上签了字。这一著名文件引用了洛克著作中的很多语句。文件基本上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被认为是不言而喻的原则,即所有人都具有天赋人权;建立政府乃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政府损害了建立政府的目的,可以改变或废除它。第二部分列举和谴责了英国国王的所作所为,认为这些做法违反了他和殖民地订立的“契约”。最后部分宣布“这些联合殖民地成为,而且名正言顺地应当成为自由独立国家。”宣言的最后一稿由杰斐逊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