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庄园主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1-01-10 属于: 美国社会历史

指新尼德兰荷兰殖民地的上层大地主,其来源可追溯到1629年荷兰西印度公司的自由与辖免特许状。公司成员如在4年内建立50人的殖民地,自由与辖免特许状即授予其大庄园主身分。公司成员称大庄园主,可占有“永久性封地”,并对境内的森林、矿藏、庄稼、航道及其他自然资源拥有绝对使用权。在17世纪,一些赫赫有名的大庄园主家族已经建立,其中有范伦塞勒家族、格洛慕阿特家族、伯格家族和波伍家族。这些家族行使典型的封建主权利,要求佃户交纳实物地租,按期付款并为他们服役。庄园主在庄园内行使全部司法权和政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