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净食品和药物管理法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1-01-10 属于: 美国社会历史

国会为确立联邦对州际贸易中的搀假食品及药物的管理而通过的一系列法律。1906年6月30日通过的法案在很大程度上是厄普顿·辛克莱的小说《丛林》和哈维·W·威利的文章揭露了国内牲畜围栏和屠宰场存在的污秽情况从而引起公众愤怒的结果。该法试图制止食品和药物的搀假和冒牌行为。有毒色素和其他有害健康的成分均被禁止。以污秽或腐烂的肉制作食品或以劣充优均属搀假。专卖药品中的麻醉剂和兴奋剂含量应予标明。包装食品及药物的成分或纯度说明如使人误解,联邦政府可对销售者或制造者提出控告。1912年、1913年、1919年和1923年的修正案对药物疗效的虚假说明和对包装食品的冒牌行为及重量不足都规定了处罚,从而强化了1906年的法律。1938年3月21日通过的惠勒-利法扩充了1906年法案的内容,规定凡参与提供食品、药物、诊断方法、治疗方法和化妆品的虚假说明或使人产生误解的说明的个人或集体,都要受到指控。法案中有关广告的部分由联邦贸易委员会执行,冒牌商标由纯净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裁决。科普兰法,又称1938年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除对食品与药物作出规定外,还对化妆品及治疗方法作了规定。除上述例外情况外,纯净食品与药物的计划均由纯净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执行。该局原属农业部,1940年4月11日转属联邦福利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