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国会两院的常设委员会。根据1946年的国会改组法,1952年众议院有19个常设委员会,参议院有15个常设委员会,常设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议案、决议和其他立法事宜等。较重要的常设委员会是筹款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劳工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和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