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于1918年5月通过。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国会授予总统的权力以本法为顶峰。该法授权总统可以超越现行法律的规定建立新的行政机构或改变现有的行政机构。总统有权按自己的旨意重新分配上述机构的人事、权力和基金。该法通过以后使总统成为战时的政治“独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