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运河区
隶属联邦政府,由运河区政府管理,其总督由总统任命。运河区于1904年永久租借给美国,租金1000万美元,外加每年支付25万美元,1936年增至每年43万美元。1951年,运河区政府和前巴拿马铁路公司改组,巴拿马铁路公司将运河及有关商业企业合并为一个单一的管理机构,即巴拿马运河公司。运河区内负责政治事务、环境卫生和健康事宜等单位组成运河区政府。运河区人口为53000,主要为文职雇员和美国部队及其家属。运河区面积为648平方英里。从地理上看,运河区以运河为中心,向两岸各延伸五英里,但不包括巴拿马市和科隆市。除环境卫生和检疫外,巴拿马市和科隆市由巴拿马共和国管辖。巴拿马运河位于加勒比海的港口是克里斯托瓦尔市,位于太平洋的入口是巴尔博亚港。私人在运河区不得占有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