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新闻道德规约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草拟,1954年由联合国大会转给各国新闻记者协会参照遵行。规约内容为:(1)不得歪曲或隐瞒事实;(2)不得自私、攻讦、诽谤、抄袭,不得认谣言当作事实,凡记载不确而损失名誉者,必须立即更正;(3)不得为满足读者的好奇心而涉及私人秘密;(4)若报导一个国家的状况,须先对这个国家有充分的认识,才能达到公正的程度;(5)道德规约应由各国报人遵守,不是由各国政府执行。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草拟,1954年由联合国大会转给各国新闻记者协会参照遵行。规约内容为:(1)不得歪曲或隐瞒事实;(2)不得自私、攻讦、诽谤、抄袭,不得认谣言当作事实,凡记载不确而损失名誉者,必须立即更正;(3)不得为满足读者的好奇心而涉及私人秘密;(4)若报导一个国家的状况,须先对这个国家有充分的认识,才能达到公正的程度;(5)道德规约应由各国报人遵守,不是由各国政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