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学
研究各种生命形式中与生殖、进化和发育等过程有关联的遗传变化的学科。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曾推测人类的生命来自人体各个部分的雄性液和雌性液的混合。17世纪末叶,人们认识到卵巢是产卵之所,精子可携带雄性遗传物质。19世纪早期,拉马克提出获得性状可以遗传的假说。1865年,孟德尔根据豌豆实验,得出遗传定律,标志着遗传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创立。19世纪末,魏斯曼指出生殖细胞(种质)独立于体细胞(体质),从而否定了获得性遗传假说。1901-1906年间,贝特森提出用“遗传学”一词来命名以往对遗传和变异的研究。1908年,约翰逊引进“基因概念”,以代替“性状”和“特征”这类含糊术语,还创造了“基因型”和“表现型”等术语,孟德尔定律在吸收了细胞学说的内容以后,形成了孟德尔-摩尔根染色体基因遗传学。遗传学已有许多分支学科,如群体遗传学、生化遗传学、分子遗传学、人类遗传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