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社会学
德国社会学的重要学派。由滕尼斯和齐美尔创立。滕尼斯在1887年发表了《社区与社团》,提出了形式学派的基本理论。认为社会学的特点在于对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作出分析,而不必问及其他具体的社会现象或历史上的社会事实。齐美尔在《社会学》(1908)一书中认为,社会学应将社会化的形式或人类关系的形式作为研究的对象,并称社会学就是研究社会关系形式的科学。后来,冯维斯继承修正这派的学说,改称“关系社会学”。
德国社会学的重要学派。由滕尼斯和齐美尔创立。滕尼斯在1887年发表了《社区与社团》,提出了形式学派的基本理论。认为社会学的特点在于对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作出分析,而不必问及其他具体的社会现象或历史上的社会事实。齐美尔在《社会学》(1908)一书中认为,社会学应将社会化的形式或人类关系的形式作为研究的对象,并称社会学就是研究社会关系形式的科学。后来,冯维斯继承修正这派的学说,改称“关系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