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法学派
亦称规范主义法学派。20世纪初由美籍奥地利法学家凯尔逊建立。该派理论基础为奥斯汀的分析法学和新康德主义法哲学的结合。主张纯粹法学是一门超然的“科学”,不对法律作任何政治、道德的评价,不涉及任何正义问题;只研究法律规范,即人们应怎样行为的问题。各国法律是一个独立自在的规范等级体系,由层层相属的规范组成,其中有一个基本规范。该派还否认国家主权,主张“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亦称规范主义法学派。20世纪初由美籍奥地利法学家凯尔逊建立。该派理论基础为奥斯汀的分析法学和新康德主义法哲学的结合。主张纯粹法学是一门超然的“科学”,不对法律作任何政治、道德的评价,不涉及任何正义问题;只研究法律规范,即人们应怎样行为的问题。各国法律是一个独立自在的规范等级体系,由层层相属的规范组成,其中有一个基本规范。该派还否认国家主权,主张“国际法优于国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