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学法学派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1-03-31 属于: 世界文化词典

19世纪初盛行于美国和欧洲大陆的法学流派,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康德、黑格尔、克劳斯。与经院哲学派、自然法学派一样,本派着重于对法理进行哲学规范分析,同时都主张法和伦理相一致。康德在《法学的形而上学》中试图通过形而上学找出对法律制度、学说和法规进行正确批判的方法,认为法的强制性和保护个人的自由相统一;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把法律解释为理性观念的逐步外化的结果,认为法律是理性的反映,要符合理性的原则;克劳斯认为法律的最终目的和伦理道德的目的是相辅相成的,主张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用法律来完善,而对自己要用伦理道德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