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论
伦理政治学著作。美国当代著名政治伦理学家罗尔斯的重要著作。作者积20年之心血,三易其稿,于1971年正式出版。针对50年代以来功利主义的泛滥,作者从抽象的社会契约论出发,试图为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其出发点是: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选择的结果。对此选择的哲学描述是相互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对所选择原则的检验既看它们安排的社会制度是否符合人们的直接判断,又看它们是否适合人们的目的。本书一出版,就被誉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