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沁
【生卒】:1748—1832
【介绍】:
英国伦理学家,经济学家,19世纪资产阶级的分析法学派和功利主义法学的主要代表。从小聪颖过人,三岁就阅读历史书籍。1789年因发表高扬功利主义原则的杰作《道德与立法原理》而名声大振。他把行为的动机归结为快乐和痛苦,而把道德的标准归结为功利。主张个人利益是唯一现实的利益,社会利益只是个人利益的总和,满足利己是满足利他的手段。在法学上,反对17、18世纪的社会契约和自然法等学说,认为“避苦求乐”不仅是个人行为的基础和区别行为善恶是非的准则,也是政府活动的原则,政府的职责在于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其思想给后来的“福利国家”政策产生重要影响。主要著作还有《惩罚与奖励的理论》、《义务论或道德科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