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语言学派
19世纪末、20世纪初格拉蒙与梅耶在法国创立的语言学学派。格拉蒙1895年的一篇论文强调:语言演变有生理心理原因,不可忽视。梅耶认为,词义演变是心理过程,但原因是社会性的;语言是社会行为,是“社会事实”;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化进步促进抽象思维的发展。房德里耶斯和柯恩是该学派第二代的代表人物,班维尼斯特和马内丁是第三代代表人物。该学派致力于阐明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原则,但发展到后来,各成员观点已不一致。
19世纪末、20世纪初格拉蒙与梅耶在法国创立的语言学学派。格拉蒙1895年的一篇论文强调:语言演变有生理心理原因,不可忽视。梅耶认为,词义演变是心理过程,但原因是社会性的;语言是社会行为,是“社会事实”;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化进步促进抽象思维的发展。房德里耶斯和柯恩是该学派第二代的代表人物,班维尼斯特和马内丁是第三代代表人物。该学派致力于阐明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原则,但发展到后来,各成员观点已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