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
1968年11月法国议会颁布的一项教育法令。针对50年代末至60年代法国大学生不断罢课要求改革高等教育的形势,提出高等学校应按“自治”、“民主参与”和“多科性结构”三原则进行改革,按学生的“才能”对他们进行“方向指导”;取消大学的系,设“教学与研究单位”,集合若于“教学与研究单位”为一所多科性大学,每个大学区可设若干所大学;实行民主管理,大学和“教学与研究单位”由民主选出的理事会管理,由校长领导;大学校长有权在必要时宣布大学周围地区戒严。
1968年11月法国议会颁布的一项教育法令。针对50年代末至60年代法国大学生不断罢课要求改革高等教育的形势,提出高等学校应按“自治”、“民主参与”和“多科性结构”三原则进行改革,按学生的“才能”对他们进行“方向指导”;取消大学的系,设“教学与研究单位”,集合若于“教学与研究单位”为一所多科性大学,每个大学区可设若干所大学;实行民主管理,大学和“教学与研究单位”由民主选出的理事会管理,由校长领导;大学校长有权在必要时宣布大学周围地区戒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