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年教育法
1902年12月18日英国议会通过的保守党政府首相巴尔福提出的教育法案,又称《巴尔福法案》。该法案废除原来的地方教育委员会和督促就学委员会,规定在各郡和郡级市设立地方教育局,负责当地小学的物资供应和教学监督;规定地方教育局具有兴办和资助中等学校、中等专科学校和职业学校的权力,并负有调查本地区教育需要,制定扩大和协调不同类型教育计划的职责。由此,形成了国会、教育委员会和地方教育局相结合,并以地方教育局为主体的英国教育行政领导体制,克服了过去教育管理上的混乱状况,促进了英国中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