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层次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关于人类需要的一种理论。1954年,在《动机与人格》一书中首次提出,后又在《通向一种关于存在的心理学》一书里加以完善。将人的各种需要划为自低到高的几个层次:1.生理需要,包括衣、食、住、性等。2.安全与保障的需要,包括安全感、秩序、人身安全等。3.爱及归属的需要,包括社会交际的需要。4.尊重需要,包括自尊及他人对自己的尊重。5.自我实现的需要,包括实现自己的潜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只有较低层次的需要满足了,才会有高层次的需要获得满足的可能性。前三种需要为基本需要,后两种为发展需要。后来,马斯洛将发展需要扩展到包括正义、真、善、美等多种高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