冢嫡,即嫡长子。適,同“嫡”。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左传·昭公十三年》:“初,共王无冢適,有宠子五人,无適立焉。”《晋书·李雄载记》:“李骧与司徒王达谏曰:‘先王树冢適者,所以防篡夺之萌,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