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力学教育

中国的力学教育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培养专业的力学人才;另一方面是向在校学习非力学专业的学生传授力学知识。就教学任务来说,后者占更大的比重。

力学课程  力学在中国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各种工程专业的教学计划中是重要的基础技术课。普遍开设的课程是理论力学、材料力学两门,或由两者合起来的工程力学;此外按专业的需要还分别开设结构力学、流体力学、弹性力学等课程。在综合大学设置的力学类专业的教学计划中,理论力学、 材料力学、 弹性力学、流体力学等都是主要必修课程,数学或数理课程的比重则比理工科大学或工科大学为大;而在理工科大学或工科大学的力学类专业中,往往开设工程技术方面的课程。这些高等院校的力学专业除课堂讲授外,还有实验应力分析、振动、空气动力学、流体力学等专门力学实验,要求学生会使用电子计算机作力学方面的数值计算,有的学校还要求学生参加校外生产部门和科学研究机构的实习。在高等工业学校中都设置有供教学用的力学实验室,如材料力学实验室、空气动力学实验室等。在高等学校的物理类专业中,力学是作为一门基础物理课程开设的;在数学类专业和农、林、医类专业中,也开设少量的力学课程。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业余教育中,新的力学知识和课程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1949年以前,中国高等院校的力学课程,大多采用西方学者编写的英文教材,只有少量教材是中国学者编写的,如范会国的《理论力学》,陆志鸿的《工程力学》。50年代初,周培源、钱令希、季文美、曹鹤荪、薛鸿达、徐芝纶编写了一些力学教材,哈尔滨工业大学翻译了一批苏联的力学教科书。从此,基础课开始广泛采用中文教材。到60年代,基础的力学教材已全部由中国学者编写,并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大量出版发行。在台湾省有徐迺良《工程力学》等中文教材。

力学专业人员的培养  1949年以前,中国的力学工作者,大多是学工程出身的,少量是学数学或物理出身的。1952年由周培源负责在北京大学设立第一个力学专业,培养大学本科生,从1956年起有毕业生;这个专业发展成为北京大学力学系。由钱学森、郭永怀、钱伟长、张维等倡议,1957年在清华大学设立工程力学研究班,招收各大学受过两年工科专业教育的学生学习两年力学,从1959年起有毕业生,这个研究班后来发展成为清华大学的工程力学系。1958年以后,设置力学类型专业的高等学校数目迅速增加。据1983年统计,综合大学设置力学类专业的有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6所,在理工科大学或工科大学设置力学类专业的有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大连工学院、华中工学院等近30所,共设有力学系或力学专业达50个。据1983年统计,这些院校从50年代以来培养出力学专业人材约 12000人。他们毕业后从事各种科学研究专门机构中的力学研究工作、各类学校的力学教学工作和生产、工程、出版等部门与力学有关的计算、实验和技术工作。1983年全国在校的力学类大学本科生约4000人。在80年代,本科生学习年限为4或5年;60年代有的学校的学习年限为6年。

力学学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多数由高等学校培养,少数由科学研究机构、工程技术部门培养。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3年,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 3年。研究生的培养是和本单位的科学研究工作结合进行的。高等学校的力学教师大多同时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有些学校还设有专门的力学研究机构,如大连工学院工程力学研究所、同济大学结构理论研究所、清华大学工程力学研究所、北京大学力学研究所。到1983年为止,各高等学校毕业的力学研究生约 600人。1983年在校力学研究生约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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