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特系统
E.波斯特在20世纪20年代设计的一种符号演算系统.当时波斯特的工作并未引起重视,论文直到1943年才发表。波斯特系统涉及两个基本概念:字和产生式.
设∑是一非空的有穷集合,称为字母表,其元素称为字母.由字母组成的有穷序列称为字,由∑中的字母组成的全体字的集合记作∑,称为∑上的字集.不含字母的空序列也是字,称为空字,记作.
产生式是由一些字产生另一些字的规则,其形式为
gSgSg…gSg→hShSh…hSh
其中g,…,g,h,…,h是字常项(可以为);S,…,S是字变项;i,…,i是自然数1≤i,…,i≤m.(也就是说S(j=1,…,n)是S,…,S中的某一个,可能有重复.)
产生式的作用是从形如
gSgSg…gSg
的字产生出形如
hShSh…hSh
的新字。
由于对同一个字可以有不同的读法,所以根据一个产生式从同一字可能生出不止一个新字.例如设产生式q为
aSabS→Sb
(这里m=2,n=1,g=a,g=ab,g=,h=
,h=b,i=2),在q的作用下,由字
σ:aabab
可以生成
τ:abb
(取S=,S=ab)
也可以生成
τ:b
(取S=ab,S=)。
如果Q是一个产生式集合,在Q中的某个产生式q的作用下,由字σ得到字τ,就记作
στ(Q)
定义1 一个波斯特系统由以下三项内容组成:
(1)一个字母表∑
(2)一个非空的有穷字集A∑(公理集)
(3)一个非空的有穷的产生式集Q.
称为∑上的一个波斯特系统。
对于波斯特系统,如果存在字序列σ,σ…σ,满足
(1)σ∈A(σ是公理),
(2)对每个i(1≤i<n)有
σσ(Q)
则称σ为的定理,记作
的全体定理所组成的集合记作
。
由于波斯特系统的产生式集是无序集,而且字又可以有不同的读法,所以波斯特系统不是单演系统(一个定理可能有多个后承)。
另外,使用波斯特系统产生一个字集时也允许使用该字集中不出现的字母,我们有
定义2 设∑是一字母表,X∑是∑上的一个字集,如果存在一个字母表∑
∑,以及∑上的一个波斯特系统
,使
则称X为波斯特可生成集。
对波斯特系统的产生式形状加以限制,可以得到各种特殊的波斯特系统,如半图厄系统、图厄系统、正规系统,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正规系统。
定义3 如果波斯特系统的产生式都具有
gS→Sh
的形状,则称为正规系统。
波斯特证明:
定理1(范式定理) 如果X是波斯特可生成的,则X可以由一个正规系统生成。
以连续n个1组成的字表示自然数n,则自然数集N与{1}上的字集一一对应。
另取一个字母b作∑符号,则n元数组
(x,…,x)
可以表示为字
取∑={1},每个自然数上的n元函数f都可以表示为∑上的n元函数,仍记作f.集合
是f的图象。
定义4 如果D(f)是波斯特可生成集,则称f为波斯特可计算函数。
例如,波斯特系统:∑={1,b}.公理A={b},产生式集Q={SbSb→S1bSSS1}可以生成f(x)=x的图象。
波斯特系统:∑={1,b}.公理A={bb},产生式集Q={SbSbS→S1bSbS1,SbSbS→SbS1bS1},可以生成函数f(x,y)=x+y的图象,于是x和x+y都是波斯特可计算的。
关于波斯特可计算函数,我们有:
定理2 X是波斯特可生成的当且仅当X是递归可枚举的。
由定理2和图象定理,立即得到:
定理3 f是波斯特可计算的当且仅当f是部分递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