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收入的计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214页(337字)

1.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组织的收入,应实行独立核算,收入数应按扣除取得收入过程中所实际消耗的材料、劳务和设备损耗等项费用后的纯收入计算。

无法计算实际消耗费用的,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予以扣除,具体比例由主管部门核定。单位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凡占用事业费的,应在扣除消耗费用的同时,冲减事业费的相应支出。

2.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和自收自支管理单位的收入可按毛收入计算,满收满支。3.单位变卖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的收入,应直接作增加“专用基金——固定资产修购基金”帐务处理。4.单位所收实物要估价入帐,属固定资产的,要登记造册后视同购进固定资产管理。5.单位对按税法规定减免的税款,要单独计算,全部用于抵补事业支出,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职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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