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支出的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215页(475字)

单位的经费支出,要在财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由单位财会部门归口管理,掌握使用。

单位根据上级批准的预算,对各业务部门的经费支出,实行指标控制。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并按经费的使用管理权限呈报有关领导批准后,由财会部门审核报销,具体规定如下:1.人员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定额、开支标准和批准的劳动工资计划执行,按实际支出数列支。2.公务费,应严格按照核定的预算,采用内部定额管理办法,包干使用,按实际支出数列支。3.业务费,应严格按照核定的事业计划和预算执行,在保证业务需要、事业计划和预算完成的前提下,按实际发生的数额列支。

4.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应在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额度之内,按实际发生数列支。5.购建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支。

6.对差额补助单位的补助费,按拨款数列支。7.其他各项费用,均应以实际报销金额列支。为加强经营管理,有条件的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单位,可参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在单位内部实行与单位业务活动相适应的成本(费用)核算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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