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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高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5页(727字)

审美范畴之一。

与优美相对。是指一种美的对象表现出充实而高大的美。在美学史上,最早提到崇高的是古罗的朗吉弩斯。

他所说的崇高是仅就修辞学和文体风格而言的,尚未把它当作审美范畴来研究。

首次把崇高列为审美范畴的是英国经验主义美学家博克。他认为崇高与优美不同,前者以痛感为基础,后者以快感为基础;崇高的对象体积巨大、形式凹凸不平和奔放不羁,而优美则与之相反。康德把崇高分为“数量上的崇高”和“力学上的崇高”;崇高的对象是对形式破坏所激起的理性观念,并不是对象的属性。黑格尔进一步扩大崇高的范围,重点研究表现崇高的艺术,认为崇高是理念的一种不充分的感性显现。崇高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斗争是严峻的、艰巨的、充满着矛盾和冲突的。人们在实践中,越是遇到严重的考验,越是经历种种艰难险阻,就越能激发并表现出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崇高就是人的这种主体力量与客体的冲突在对象世界的感性显现。

崇高的审美特征与优美相比,有明显的不同点:崇高的事物与真、善有着内在的联系,它必须有真与善的丰富而充实的内容,体现人类社会实践的巨大威力以及人们的崇高思想、品格、精神、目的和要求;崇高的事物,总是与艰巨曲折的社会实践和社会斗争联系在一起,显示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相对抗、相斗争的深刻过程;崇高对象的表现形式,保留着主体与客体艰苦斗争的印记,具有粗犷、巨大、不规则、势不可挡的特点。自然,崇高在不同领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自然领域的崇高,以量的巨大和力的强大为特征;社会领域的崇高,直接体现实践主体的巨大力量,更多地展示主体要征服和掌握客体的矛盾冲突状态;艺术领域的崇高,是艺术家崇高思想、情感同崇高事物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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