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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民治、民享

书籍:法律辞典

19世纪60年代美国第16届总统林肯(1809-1865)提出的全民政治思想。1863年7月,美国内战中,北方联军在宾夕法尼亚州葛底斯堡战役取得大捷,战场上的主动权转移到北方联军手中。同年11月19日,林肯在葛底斯堡为安葬北方联军阵亡烈士建立的国家公墓落成典礼上发表了简短而有名的演说。他在演说中最后要求国人继承先烈为之献出生命的事业,要“使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长存”。所谓“民有、民治、民享”,即一切为人民所共有,一切为人民所治理,一切为人民所享受。林肯的这一全民政治思想顺应了当时美国资本主义正在崛起向上发展的历史要求,对废除黑奴制度、瓦解封建地主经济,解放生产力,结束内战和统一全国起了促进作用,并对后来资产阶级政治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得到体现。战后日本宪法在序言中即有此规定:“国政仰赖国民的严肃信托,其权威来自国民,其权力由国民代表行使,其福利由国民享受”。法国1946年宪法和1958年宪法,以及1960年修正的里共和国宪法都将“民有、民治、民享”这一原则载入宪法。国民党政府1946年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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