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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书籍:法律辞典

司法机关责令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侦查、审判,以获取释放或者免予拘留、逮捕。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一般对罪行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对其人身自由又须作一定约束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采用。采用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罪该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以取保候审:(1)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公安机关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符合逮捕要求的;(3)案件在规定的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但又需要继续侦查的。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应遵守下列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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