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书籍:法律辞典

中国刑法罪名。指战时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构成特征是:(1)侵害的客体是战时部队对军人的管理制度和部队的战斗力。(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是指因窝藏逃兵影响部队作战的;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窝藏多人的;等等。(3)本罪在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即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故意窝藏、资助。过失不成立本罪。(4)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中国《刑法》第379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一篇:战时违抗命令罪下一篇:战时宪法
上一篇:战时平民 下一篇:战时行政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