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利国还是利民
01 常平不平
王安石推选的‘青苗法’是北宋神宗熙宁变法时的最重要的新法,也是饱受争议的一项。而如何看待常平仓,却是探讨青苗法无法饶行的第一个大问题。
青苗法又称为‘常平新法’,具体实施办法是:将常平、广惠仓现存的1500万贯石粮食全部换成现钱,将现钱借贷给广大乡村农户,如果有结余也可以借贷给城市坊郭户。五户或者十户为一保,由上三等户作保,分夏料、秋料两季借贷,时间分别是在正月三十日、五月三十日以前,分别于五月、十月随才税偿还,各收息二分。
王安石制定的青苗法并非是闭门造车,而是参考了李参在陕西为预籴军粮而散青苗钱之法以及自己在鄞县任地方官时候‘贷谷于民、立息以偿’的一些成功经验。应王广廉(王珪外甥,曾于陕西转运司任上私行青苗法)的建议与请求,王安石下定决心改革常平仓法而实行青苗新法。
王安石决心改变‘人之困乏,常在新陈不接之际。兼并之家乘其急以邀倍息,而贷者常苦于不得’的现状,希望青苗新法可以做到‘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赴时趋事,而兼并不得乘其急’。
推行青苗法的初衷是利用政府的力量打击豪强高利贷,使他们无法肆无忌惮地在荒歉之年兼并农民。通过政府贷款,农民不仅‘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而且‘于农时之作,不患阙食,因可选官劝诱,令兴水土之利,则四方田事自加修’。青苗法既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又可以抑止打击兼并,增加农民的收入,这种一石数鸟的办法确实是高明!
但李参的办法实际是一种预籴军粮,是不是有利息未有明确记载;王安石在鄞县的借贷之政,虽出借钱谷取息,但是否是用常平仓的钱谷也只能存疑。因为在神宗熙宁之前,地方常平仓属提刑司专管,除了诏令可以移用之外,是不许擅自挪用的。
青苗法既称为常平新法,那么它的推行势必要与常平仓的经营有密切的关系。事实上,王安石颁布的青苗法正是在常平仓职能变化的基础上制定的。也可以视为王安石在常平仓的经营出现了一系列弊病的情况下对它的一次重大改革尝试。
宋时常平仓的经营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赈、贷、粜。赈,即赈济,政府在天灾等紧急情况之下,以常平仓粟无偿赈济,或施粥救人。此法属于救急于一时,而不可长久;可以长久操作的惟余贷与粜,贷即是在春荒或饥荒时候,政府下令将常平仓出借,等到秋收时候收回;而粜,则是在年丰谷贱时候,加价购入。等到了年歉谷贵时候,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以平抑物价。粜,是政府为了防止出现因‘多收了三五斗’而谷贱伤农的一项善政!
但政府也绝对不会做亏本赚吆喝的生意,粜,可以降价销售,但必须要保证不能赔本!
通过籴粜可以用来平抑谷价,这才是常平仓的主要职能。但事与愿违的是——自常平仓从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设立之后,虽然也平价籴粜以平谷价,但是一则因官吏怠慢及豪强地主把持,籴粜常遭到破坏而无法贯彻实施。
在此之前,北宋中期的经济思想家李觏(音构)就曾经指出,常平仓有三大弊端——
其一,为数少之弊:一郡之籴,不数千万,其余毕入于贾人。至春当粜,寡出之则不足于饥也,多出之则可计日而尽也。于是,贾人深藏而待其尽,尽则权归于贾人矣。
道高三尺、魔高一丈,为了防止商人和非缺粮户套购赈灾粮,不得已之下赈粜采取小额出粜的方式。每人每次限购一斗以下,这样做可以适当延长赈灾粮出粜的时间,尽可能的阻止粜粮落入商人和非缺粮户手中。
其二,为道远之弊:仓储之建,皆在郡治县之远者,或数百里。真正需要帮助的贫民因为这个缘故,‘终弗得良之矣’。
其三,为吏奸之弊:举掌人之政,营私舞弊,贱价贵卖。常平仓良法实行未已,就成了豪商大姓和胥吏相互勾结,借平籴之际,共同富裕的一条捷径。
常平法在实行过程中,已经严重变质:地方官吏利用季节差价,有意哄抬粮价,中饱私囊;而商贾大户趁机屯集居奇,牟取暴利。而且这种情形并非是个别现象,而是相当普遍存在的。
常平仓规定,粮斛储存三年以上,必须要以新换旧,以防陈腐。而且常平旧法粮斛只能等到灾伤价贵时候方能出粜,这样一来,一般数年才出粜一次。直接在市场低价出粜既需要有足够的储备,而且配粜要统计户等高低、人口多寡,因为工作量大,参与官吏多,自然会存在不少弊端。有的地方官吏偷懒,不及时出粜,甚至导致了粮斛腐烂变质。如此一来,许多地方的常平仓在宋中叶已经是有名无实,它所应具备的调剂粮价和救济作用业已接近于消亡。
02 青苗法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一些地方常平仓除赈、贷之外,实际已是有名无实。良法善政也变成了榨取生民血汗的工具!
王安石推行的青苗法,是北宋年间最早大规模实行有息借贷的。早在仁宗朝之时,有息借贷不但有人主张,而且或明或暗的已经付诸了实施。
景佑二年(1035年),时任御史中丞的杜衍就上疏仁宗以为:国家列郡置常平仓,所以利农民、备岁饥也。然而有名无实者,制度不立耳。臣以为立制度在乎量州郡之远迩,计户口之多寡;取贱出贵,差别其饥熟;信赏必罚,责课于官吏;出纳无壅,增减有制;本息之数,勿假以供军;敛导之时,禁其争利……此法之役,盖以抑兼并、惠贪弱,苟行之必信,守之必坚,本息渐增,则公私获利矣……议者若云,圣朝不当出息为名,此又不稽其实也。周公制民之贷者,以国服为之息。又贷万泉者入息五百,亦取之以其道耳。
无独有偶的是,庆历二年(1042年)余靖也上疏指出:景德年间(真宗朝年号、1004~1007)起置常平仓‘付司农寺系帐,三司不问出入,每至夏秋两熟,准市价加钱收籴,其出息本利钱只委司农寺主掌,三司不得支拨,自后每逢灾伤赈贷,使国有储蓄,民免流散者,用此术也。’
据此可知,在杜衍、余靖先后提到的常平仓经营中都有出息之说,如‘本息渐增’、‘其出息本利钱’、‘本息之数’等句。
另有学者认为,熙宁之前,常平放贷不收利息——杜衍所说的‘本息渐增、公私获利’,是将籴本视为母钱,将‘府库斥乳香犀象真珠之类’在价高时‘斥卖’,以弥补本钱的不足。灾荒时把低价所籴的粮斛量添价赈粜给民户,以达到‘取息’之效,可使常平本钱持续增长。杜衍所言是籴粜增值之道,而非赊贷取息之术,不能作为实施有息赈贷的证据。
事情究竟如何,虽然学界仍未有定论,但笔者倾向于常平仓放贷有利息之说!
北宋元祐元年(哲宗朝年号、1086年),左司谏王岩叟在《请依旧法赈济免河北贷钱出息》的奏疏中写道——
臣按:祖宗赈济旧法,灾伤无分数之限,人户无等第之差,皆得贷借,但令随税纳元数而已,未尝有息也。故四方之人,沾惠者普,街恩者深,郡县仓庾以陈易新者多。其后,刻剥之吏阴改旧法,必待灾伤放税七分已上方许贷借,而第四等以下方免出息,殊非朝廷本意……
有学者认为‘其后,刻剥之吏阴改旧法’即指实施青苗法。对此说,笔者不敢苟同!须知青苗法乃是光明正大的颁行,与‘阴改旧法’之说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不能认为王安石的变法条例多是为国敛财,就认为他是‘刻剥之吏’!这样讲,既有失公允,又有失厚道!
更不能因为青苗法中有‘必待灾伤放税七分已上方许贷借……’类似的规定就断言在青苗法之前常平仓的贷借全部是无息。
青苗法的推行,犹如在死水一潭的朝野之中扔进了一块巨石,百年以来一成不变的社会各个阶层都开始骚动不安。
相对于社会中百分之百的高利盘剥,百分之二十的利率显然极具诱惑力。青苗钱对于贫困农户无疑极具吸引力,只是所有人在短时间内无法看透赵官家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对天上忽然掉下的馅饼不但不敢下嘴,甚至有点惶恐。(青苗法的饱受争议,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没有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他们一直没有能够领会王安石变法的美意。王安石没有注重变法的宣传工作,也是导致日后变法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第一个人成功的办理了青苗钱借贷之后,很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了申请借贷的队伍。
与寻常百姓表现出来的对青苗法热忱不同,地方官员则表现各异:一些人在开始时候就在琢磨如何利用这个天赐良机,借着大力推行青苗法捞取政治资本,期盼因此而获得更多的升迁机会;有的官员在挖空心思的寻找新法中的漏洞,希望雁过拔毛、从中渔利;有的则对新法表现的十分的不耐烦,骤然增大的工作量让他们心生怨恨。他们居其位而不谋其政,在任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希望可以顺顺利利地熬到组织部考察之后,升迁了事。这样一来,在执行过程中至多只是走走形势,敷衍塞责。
更有甚者,转任成都路转运使的范纯仁履新之后,他命令所属州县一律不准推行新法。中央的命令到了他的管辖范围之内,被拒之门外。王安石对他这种破坏和阻挠非常气愤,神宗皇帝也感到难以理解。随即降范纯仁知和州,还未到任,再徙庆州,把他安排到了与西夏的边防线上。
03 坑爹的青苗法
王安石推行青苗法,究其本心仍是希望借助政府的力量,实现富国强兵梦想,彻底扭转政府财政赤字情形。
改革派自然迫切希望各地方官员多、快、好、省的干出成绩,只要青苗法推行之后可以交出巨额的财政收入,才会增加话语权,方便其它新法的陆续出台。同时,王安石希望可以趁推行新法的机会,抑止兼并、竭力缩小贫富差距,巩固王朝的统治基础。
然而,因为地方官员良莠不齐,不可能领悟到王安石的良苦用心。新法在各地的实施发生了变异!一些地方官见农户踊跃申请借贷,立即擅自提高了利率,从百分之二十提高到了百分之三十,甚至更高。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相当数量的官员,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惮于如此繁杂的工作,直接选择了一个屡试不爽的办法——一刀切!不管你需要不需要贷款,牛不喝水强按头,只管按户贷款给你。把钱贷出去之后,只等着到日子挨家挨户连本带息收回。交不出来,就牵牛拆屋,抓人吊打。实在收不上来钱,还有担保户替他们掏腰包。一番折腾下来,这些官员的政绩远远超过了一些认真执行政策的地方官。
为了达到增收的目的,有一些地方官员不择手段:‘上散青苗钱于设厅,而置酒肆于谯门,民持钱而出者,诱之使饮,十费其二三矣。又恐其不顾也,则命娼女坐肆作乐,以蛊惑之!’
为拉动内需动员了所有社会资源,娼女也成了青苗法的拉拉队员,明显就是授人攻击新法的口实。
尼玛,这样的官员太有才了!
数字出官出政绩,长袖善舞的官员是好官员!
卖力推行新法的官员如此,而另一些官员选择的是行政不作为:他们把新法布告一贴之后,就完事大吉。当有人第一个吃螃蟹时候,直接告诉对方,相关事宜仍在研究之中。或者煞有介事地告知对方,青苗钱资金暂时没有到位,请耐心等待。(执行难啊!)
尼玛,这不是坑爹吗?谁不知道一年之计在于春!等到秋收时候,再去贷借,那不是腊月三十逮了个兔子吗?
青苗法在执行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很快就被反动变法的官员反映上来,各地表章雪片一样飞至神宗御前。此前,知通进银台司(通进银台司专门接收各地奏章,向下发布圣谕的机关。范镇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办公厅秘书长,《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载范镇为翰林学士。未审孰是!)范镇上疏神宗指出:所谓青苗钱,是李唐衰乱之世权宜之计。‘青苗在田,先估其直(值),收敛未毕,已趣(取)其偿,是盗跖之法也。’
范镇把王安石推行的新法视为与盗跖行为相同,这时右正言李常、孙觉也推波助澜,向神宗告御状:王广渊在河北强行抗议青苗法,第一等给十五贯,第二等十贯,第三等五贯,第四等一贯五百,第五等一贯。‘民间喧然不以为便,而广入奏,称民间欢呼鼓舞,歌颂圣德。’
王广渊在河北的个人行为,也成了后世学者攻击非议王安石变法的口实。他们根据上述史料认为,青苗法虽然有抑止兼并的精神,但不是一种扶贫政策。户高等的可以多借钱,而那些真正需要钱的低等户却只能少借。这样做只是从发展农村经济,保障借贷的长久运转需要而考虑的。
仔细想来,这种情形事隔千年,在当代社会仍然是外甥打灯笼。真正需要钱的人却无法贷到钱,而那些有钱的人多是银行的座上客。穷人因为钱少的原因,当然无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更无法促进钱货的流通。不受银行员工的待见也是情理之事!
不可否认,青苗钱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排挤了高利贷,只是需要指出的是,高利贷并不象一些地方实施的青苗法实行抑配,高利贷的利率虽然高,但胆敢借贷的人并不是很多,市场份额毕竟有限。而青苗钱在采取了抑配之后,每个人不管需要与否,都要借钱还息。以至于青苗息钱一年的总量可以高达二三百万贯,傻子也可以算的出这个账,政府从贫民手中敛取的息钱总数,要远大于高利贷从农民手中剥削的数量。
社会现实毕竟是人傻钱多的主儿少,穷棒子多啊!
04 令人哭笑不得的司马光
言官们纷纷上表攻击青苗新法,列举各地执行新法中的弊政。司马光再也无法坐视,他也上了《乞罢青苗疏》,公开批评王安石实施的青苗法。
司马光认为:夫民所以有贫富者,由其材性愚智之不同。富者智识差长,忧深思远,宁劳筋苦骨,恶衣菲食,终不肯取债于人,故其家常有赢余而不至狼狈;贫者苟且偷生,不为远虑,一醉日富,无复赢余,急则取债于人,积不能偿,至于鬻妻卖子,冻馁填沟壑而不在自悔也。是以富民者常借贷而贫民以自饶,而贫者常假贷富民以自存,虽苦乐不均,然彼此相资以保其生也。今县官乃自出息钱,各随户等抑配与之,必令贫富相兼,共为保甲,贫者得钱随手即尽,富者则独偿数家之债,贫者既尽,富者亦贫,臣恐十年之外,富者无几何矣!
如果用现代人的眼光去看司马光的这番话,相信许多人会有哭笑不得的感觉。司马光对穷人富人的理解有点太雷人了!其实司马光的认识在宋时颇具代表性,是许多士人的共识。许多士人虽然入仕为官,但他们皆是阅世不深的知识分子。这些人想当然的认为富民之所以富,都是因为他们比一般人聪明,而不是因为有个富爸爸和官爸爸的原因;而那些穷人之所以穷,正是他们好吃懒作,游手好闲,不治产业的原因。(这话听着似乎在说汉高祖刘邦)富人放贷给穷人,并不是在剥削,而是在帮助穷人脱贫。(司马光没有碰到因病返贫等情形,所以就简单地把穷人视为懒人。显然,他说话的角度很成问题!)
不可否认,高利贷在一些特定的历史时期,是可以破坏和瓦解封建生产关系,‘对形成资本主义的前提是一个有力的杠杆’(马克思语)。但高利贷在中国专制历史时期,只能会造成经济的衰落与政治的腐败,而不会如西方一样会成为形成资本主义的杠杆。历代封建王朝为了延长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都会不同程度的对高利贷朝廷限制和打击。
青苗新法初衷虽好,但具体执行人粗暴的将商品信贷手段和封建经济一体化政策结合起来,即使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私人高利贷的活动,但也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削。新法虽善,但最终成了钻进风箱的老鼠——两头受气。劫富济贫没有如愿,结果加剧了政府与普通民户之间的对立,还影响了商品信贷关系的正常发展。
司马光担心照这样发展下去,不但穷人没有富裕起来,而且十年之后,富人也变成穷人了。
王安石当然不会有这样的理解,多年的宦海沉浮,他深知贫富差距扩大绝非国家之福!贫富不均是社会不安定的根源,如果政府不作为,贫富差距就会进一步拉大,最终酿成动乱和社会动荡。
有感于此,王安石将抑制兼并当成了自己执政期内的一个既定方针。对于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王安石并不是没有考虑过。早在青苗法还没有出台时候,王安石与吕惠卿商议之后,告诉苏辙,请他指出不当之处并提出批评意见。
所以请苏辙过目,正是因为在此之前,苏辙也曾探讨过官方性质贷款的可能性。为了论证此事的可行性,苏辙与王安石人同此心的寻找到了《周礼》来作为理论依据。抑制兼并之事,并不是王安石一人关注的国家大事,改革旧制也是朝堂之上的共识。
史载,苏辙论青苗法云:“天下之人,无田以为农,无财以为商,禁而勿贷,不免转死于沟壑。使富民为贷,则用不仁之法,收泰半之息,不然,亦不免脱衣避屋以为质。民受其困,而上不享其利。《周官》之法,使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辩其贵贱,而以国服为之息。今可使郡县尽贷,而任之以其土著之民。”
苏辙在认真的看了青苗法条例之后,首先肯定了青苗法的初衷:“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
见王安石热切的目光望着他,苏辙继而指出了新法的不足之处: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法不能禁。
如此一来,势必会出现‘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地方官吏为了收回本息,自然会‘鞭箠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
见王安石听得聚精会神,苏辙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学习前朝李唐刘晏,借鉴汉时的常平旧法。‘举而行之,晏之功可立俟也。’
刘晏是唐代著名的经济改革家、理财家,历任吏部尚书同平章事、领度支、铸钱、盐铁等使。在任上实施了一系列的财政经济改革,为‘安史之乱’后的唐王朝经济恢复做出了巨大贡献。苏辙建议王安石汲取前人的成功经验,其实是婉转地奉劝王安石学习刘晏‘广军国之用,未尝有搜求苛敛于民’的理财精神。
王应麟在他编写的《三字经》中写道: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彼虽幼,身已仕,尔幼学,勉而至,有为者,亦若是。’
05 树欲静而风不止
《三字经》虽然脍炙人口、家喻户晓,但王安石不可能读到南宋人所撰写的蒙学读物。他饱读诗书,如何不清楚苏辙的弦外之音?深思片刻,谢道:“君言诚有理,当徐思之。”
史载,此事之后王安石‘逾月不言青苗’。
哪知道,京东转运使王广渊的‘方春农事兴,而民苦乏。兼并之家,得以乘急要利。乞留本道钱帛五十万,贷之贫民,岁可获息二十五万’的一番言语,终于打动了王安石。既可以抑制兼并,更可以便民,还能快速聚敛钱财,如此一举数得的善法岂能不行之天下?
令王安石感到欣慰的是——司马光等朝臣的奏疏并没有动摇青年神宗推行新法的意志,天子对王安石推行新法予以坚定之支持。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青年天子心中明白:内忧外患纷然,财政赤字严重的王朝必须要走变革之路,否则就会陷入不可救药的境地。别人急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只有他才是真正的心急如焚。而想要实现富国强兵梦想,只有依靠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基于此认识,神宗对朝堂之上的反对声音,理智地采用了冷处理。对王安石寄予厚望的他,不愿意变法在刚开始的时候就草草收场,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结局。
树欲静而风不止,令王安石感到愤怒的是——面对甚嚣尘上的反对声音,从前一贯支持改革的陈升之开始变得首鼠两端。史称陈升之‘深狡多数’,从前没有发迹之前,深受王安石器重。(王安石只识君子不识小人,不识人也是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
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之职,陈升之也做了枢密使。神宗任命二人共同主持制置三司条例司,从而开创了有宋一代中书与枢密使共管财政的先河。在推行变法之初,陈升之与王安石合作愉快。即使他内心反对,表面仍极力赞同。甚至有时候故意在一些小问题上与王安石唱反调,王安石也没有看穿他的把戏,反而更认为陈升之此人好合作。所以,极力推荐陈升之出任宰相之职。
知人知面不知心,怎知这陈升之成功上位之后,见反对变法的人越来越多,制置三司条例司也成了众矢之的,就急于撇清自己,开始琢磨着要与变法派划清界线。他不希望天下士民再将自己也视为变法派中坚,为自己找了一个借口请求神宗皇帝道:臣待罪宰相,无所不统,所领职事,岂可称司?
忽然见陈升之不愿意再继续主持条例司工作,王安石不明所以,解释道:“古之六卿,即今之执政。有司马、司徒、司寇、司空,各名一职。何害于理!”
觉得自己翅膀变硬的陈升之,被逼无奈,终于说出了埋在心底的真实想法:“兹事当归之三司,何必揽取为已任?”
从制置司成立以来,陈升之、吕惠卿等人一直被神宗和王安石视为得力干将。这时候忽然听到从他以反对派口吻说出的言语,王安石顿时明白陈升之为自己安排退路,想撂挑子,不禁面上勃然作色。
神宗见自己倚重的两个重臣生了龃龉,忙和稀泥。宽慰王安石:“向者升之在密院,今俱在中书,以制置条例并归中书,何如?”
王安石是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在认清了陈升之本来面目之后,不露声色诋毁道:“升之以制词云‘金谷之计宜归内吏’,故耻任此职。陛下置司,本令中书、密院各差一人,今若差韩绛,共事甚便。”
神宗情知王安石与陈升之二人已经心存芥蒂,二人无法再如从前那样和平共处。为了继续实施新法,只得点头应允王安石所请。
于是枢密副使韩绛替代陈升之同领制置三司条例司。韩绛与王安石乃是同榜进士(见前文),王安石每次奏事,韩绛都会附和,必定说:“安石所陈皆至当!”韩绛成了王安石的追随者,坚定地支持了新法的推行。而陈升之也并没有如愿以偿,反而成了钻进风箱的老鼠,两头受气。既为变法派所不齿,更不被保守派所接纳,被朝臣戏称为‘筌相’(取得鱼忘筌之义),不久,陈升之因母亲病故回乡居丧,从此逐渐淡出了政治舞台。
面对各地此起彼伏的反对变法声浪,神宗也不能再淡定,为了平息众怒,不得已之下也得传诏各地,对杜绝出现抑配做了亡羊补牢。神宗传诏天下:诸路常平、广仓给散青苗钱,本为惠恤贫乏,今虑官吏不体此意。均配抑勒,翻成骚扰。其令诸路提举刑狱官体量觉察,违者立以名闻,敢阻谒者亦如是。
神宗皇帝的最高指示传达至地方之后,各地抑配之事有所收敛。百姓踊跃申领青苗钱的奏疏不断报至中央,神宗心情愉悦,财如春潮滚滚而至,帝国财政捉襟见肘的境况将大为改观。
06 人生不如意事常居八九!
令青年天子心下郁闷不已的是,他的这种喜悦之情很快被韩琦的一道奏章吹的不见了踪影。
史称,‘行青苗法,众议皆以为不便,台谏官凡言及者,皆以罪斥’一时间朝堂之上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局面。就在此时,谪大名府的老臣韩琦上了一道语重心长的奏疏,指出了青苗法在地方上实施以来的各种弊端——
臣准青苗诏书,务在优民。不使兼并者乘其急以邀倍息,而公家无所利其入。今每借一千、令纳一千三百,则是官自放钱取息。与初时抑兼并,济困乏之意,绝相违戾。欲民信服,不可得也;又,乡村每保须有物力人为甲头。虽云不得抑勒,而上户必不愿请,下户虽或愿请,必难催纳。将来决有行刑督责、同保均陪之患。陛下励精图治,若但躬行节俭以先天下,自然国用不乏。何必使兴利之臣纷纷四出,以到致远迩之疑哉!乞尽罢诸路提举官,依常平旧法执行。
为了证实地方抑配之事并没有得到有效遏止,作为物证,韩琦随同奏疏附上地方官员强令百姓贷款的告示原件。
事实胜于雄辩,人证物证俱在,良法美意也变了味道。据此,韩琦进而质问道:各乡富户,从来都是放贷之人。今乃强迫其贷款,怨声载道;至于贫穷之人,本勉强度日,今必令其出息,衣食不足,息从何出?
奏章之中韩琦提醒年青的赵官家,如果任由青苗法继续推行,就会民不聊生的情形,到那时候就船到江心补漏迟了。
与范镇、孙觉、张方平、司马光等人空洞的老生常谈不同,韩琦的这份奏疏材料充分,有理有据,悲天悯人之情跃然纸间。一个遭贬谪的三朝老臣虽身处江湖之远,却仍心系社稷。神宗皇帝心中感叹不已。
看了奏章之后,神宗心情沉重。史载:帝袖出琦奏,示执政曰:“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朕始谓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且坊郭安得青苗?而亦强与之乎!”
见曾公亮、陈升之等人都沉默不语,王安石挺身而出据理力争道:“苟从其欲,虽坊郭何害?”(慕雨按:安石此语有强词夺理之嫌!他既有存在即合理的认识,那么对高利贷的存在也就不应该有抑止的必要了。索性一切都听凭市场经济规律来做决定好了。)
见神宗与几个执政大臣都不作声,王安石更是大光其火,理直气壮道:“陛下修常平法以助民,至于收息,亦周公遗法也!如桑弘羊笼天在下货财以奉人主私用,乃可谓兴利之臣。今抑兼并,振贫弱,置官理财,非以佐私欲。安可谓兴利之臣乎?”
对于朝野之上可能出现攻击青苗新法敛财的情形,王安石早有心理准备。他为自己变法找了一个‘周公遗法’的正当理由!
在变法尚在准备阶段之时,王安石就未雨绸缪地为即将实施的各项变法寻找指导思想。
王安石明白未来变法面临的最大阻力不是百姓,而是士大夫阶层。所以他将眼光聚焦在了《诗经》、《尚书》、《周礼》三经之中,王安石尤其看重《周礼》,后来,日理万机的他拨冗亲自注解此书,终于和他的儿子、弟子、门人一同修撰出一部后世称颂的王安石新学巨著《三经新义》。(包括《周官新义》、《诗经新义》、《书经新义》其中《周官新义》或称为《周礼新义》!)
对于王安石为什么这样倾尽全力亲自修撰《周官新义》一书,史称‘盖荆公生平用功此书最深,所自负以为致君尧舜者,俱出于此。是固熙、丰新法之渊源也,故郑重而为之。’王安石在《周官新义》一书中系统阐述了其政治理想、治国方略,描绘出一幅自己希望中的政治蓝图,为新法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周礼》一书旧说为周公所著,历史发展到北宋,宋儒一反对前代儒家迷信经典,谨守故训的传统,先是对汉唐传注,继而对经典本身也表示怀疑。疑传派以前文所述宋初三先生的孙复、石介等人为主;而疑经派则是从仁宗亲政后发难,最初是欧阳修怀疑《周易》。直到后来王柏怀疑《诗》、《书》,始终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其中主要代表人物有李觏、张载、程颢、程颐兄弟,刘敞、司马光、苏轼、苏辙兄弟,朱熹、叶适等一百余知名士人。怀疑对象遍及儒家十三经。
司马光率先对《周礼》提出疑议,在他的《论风俗札子》中写道:读《礼》未知篇数,已谓《周官》为战国之书。
07 老实人的小聪明
熙宁二年六月,欧阳修在《问进士策》中也说:周之治迹,所以比二代而尤详见于后世者,《周礼》著之故也。然汉武以为‘渎乱不验之书’,何休亦云‘六国阴谋之说’,何也?然今考之,实有可疑者!
这些疑经派人物中自然也包括硕儒王安石,但他却对周公对此书的著作权没有丝毫之怀疑。非但如此,他更认为《周礼》一书真实的反映了周时的社会真实情况。现在为了鼓吹变法,他有必要不遗余力的推崇其历史价值。
王安石感叹如此重要的一部儒家经典,居然没有引起所有士大夫的足够重视。现在有必要重新注释《周礼》,阐发其中的幽微。王安石这样做,还可以方便推行各种变法,为政治需求提供理论依据。
王安石在推行新法的过程中,的确经常引用《周礼》做为理论依据。在《答曾公立书》中直承其事,写道‘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这也成了后世人们攻击王安石推崇《周礼》,注释《周礼》完全是挂羊头、卖狗肉,出于政治目的,而对于儒家经典完全是叶公好龙。
王安石一番言语之后,神宗仍然沉默不语。见官家缄默,曾公亮和陈升之无法再保持淡定。他们也明白言多语失的道理,只是顺着神宗的意思,旧话重题‘坊郭不当俵钱’。
王安石自不免又要与他们争辩一番,针锋相对地指出坊郭俵钱也是有它原因与益处的:‘坊郭所以俵钱者,以常平本钱多,农田所需已定而有余。则因以振市人乏绝,又以广常平储蓄。’
陈升之反驳道:‘但恐州县避难索之,故抑配上户耳。’
事实面前,王安石仍然固执已见道:“抑配诚恐有之,然俟其行此,严行黜责一二人,则此弊自绝。”
陈升之与王安石相执不下,史称‘久之而罢’。神宗‘终始以琦说为疑’,见自己大费周章仍然无法说服赵官家,王安石怏怏不乐回到家中。
多年以来,他认为‘国之大政在兵、农’,而且民以食为天‘农不可以在兵后’。王安石认为民富则国富,对于农事,只要政策正确引导,就可以从民富继而实现国富。
年青的神宗即位之初就急于‘富国强兵’,对变法的艰巨性认识不足。当他遇到‘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才高而学富,难进而易退’的王安石之后,更是信心百倍,以为变法之事可以一蹴而就。
由于急于求成,青苗法在没有经过仔细论证和充分的酝酿就仓促上马,在许多方面存在致使的缺憾。因为一些地方在推行新法之时‘计息推赏,否则废黜’,所以出现了‘官吏畏罪希进,所散惟恐不多’的情形。保守派和反对派攻击青苗法与兼并之家的高利贷相较而言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也并非是完全没有道理。
当现在反对青苗新法的声音在朝堂之上成为一股洪流,神宗皇帝心理开始出现动摇。当从他口中轻率地说出‘韩琦真忠臣……’等言语时候,在王安石耳中无异于炸雷。王安石认为这是对自己的怀疑与不信任,他心底感到悲愤、不平、委屈。做为帝国的掌舵人,神宗的话会令王安石产生误会,当然也会让一些别有居心的人产生误读。如此势必会助长反对派的气焰,打击变法派的积极性,为改革增加不必要的阻力。
一日不见王安石这个肱股之臣,青年神宗皇帝心中茫然若失。王安石坚定的认为新法是‘因民之利而利之’的善法,而韩琦却也言之凿凿地指出‘官放息钱,与初抑兼并、济困乏之意绝相违戾,欲民信服,不可得也’。对青苗新法推行中出现的各种弊端,王安石也并不讳言。
在朝堂之上王安石虽竭尽全力回护变法,神宗却心下不以为然。召见陈升之与曾公亮,命令他们暂停推行青苗新法。消息一传出,朝堂之上反对变法的官员欢欣鼓舞、奔走相告。
当读过王安石‘称疾不出’的表章之后。年青的神宗皇帝一时间心乱如麻。他没有料到王安石表现的如此过激,立即命令翰林学士司马光起草一道批答王安石奏章的诏旨,敦促他尽快照常视事,赵宋帝国须臾离不开他。令方寸已乱的神宗始料未及的是,他的一时疏忽,却给了至诚君子司马光可乘之机,司马光巧妙地利用了这个良机,代笔成了他政争的利器。
司马光在代拟的诏旨中,借用神宗的口吻将昔日的好友痛加贬斥:
——朕以卿才高古人,名重当世,召自岩穴,置诸庙朝,惟心委诚,言听计从,人莫能间,众所共知。今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乃欲委远事任,退处便安。卿之私谋,固为无憾,朕所素望,将以诿谁?袛复官常,无用辞费!
这哪里是劝说王安石复出视事的诏书?分明是在口诛笔伐王安石!
08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司马光有意激怒王安石,要他主动提出辞职。王安石果然中计,在接到诏旨之后,他先是愕然继而勃然大怒。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第一时间就‘抗章自辩’同时提出了辞职。
神宗皇帝接到王安石的奏章一读之下,大吃一惊。奏章之中王安石不但对司马光所言加以驳斥,而且在激愤之余提出辞职。
神宗这才恍然,原来司马光所拟诏旨其中另有文章,于是封还王安石《自辩疏》,并且亲笔写了一封语气诚恳的道歉信,安慰王安石——诏中二语,乃为文督迫之过,而朕失于详阅,今见之,甚愧!
年青的神宗不惮改过,他没有运用司马光的春秋笔法。而是为了表示歉意,不惜放低身段对王安石着意安抚,检讨自己。
以一国之尊向手下臣子认错,在专制历史长河中实在是属于凤毛麟角。见神宗皇帝主动向自己承认错误,王安石也不便再拿大。任何事情都有一个把握尺度的问题,政治也同样如此。什么时候该保持的矜持点儿,什么时候应该主动迎合,是每一个老练的政治家所必备的素养。王安石虽然倔强,但他并不傻。现在神宗皇帝表现出来这样一个高姿态,自己如果还坚持就是不识抬举了。
王安石本来也没有打退堂鼓的心思,既然现在神宗皇帝给足了他面子,他就要就坡下驴。司马光和一众反动派没有高兴几天,就沮丧的发现王安石重新出现在朝堂。
圣明天子更当面向王安石解释道:青苗法,朕诚为众论所惑。寒食假中静思,此事一无所害,极不过失陷少钱物尔,何足恤?
王安石心下感动,宽慰神宗道:“但力行之,勿令小人坏法,必无失陷钱物之理……”
君臣二人尽释前嫌,一场轩然大波终于尘埃落定。
王安石复出视事,即刻令曾布驳斥韩琦的奏疏颁示天下。韩琦再次上疏抗辩,神宗皇帝这次没有轻信任何一方的说辞,而是派出身边的几个亲信太监前往开封府界暗查青苗法执行情况。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两个太监不辱使命,回来覆命没有发现抑配现象,而且‘民情深愿’积极拥护青苗新法。韩琦闻讯认为天子宁愿听信身边宦官,也不再相信元老重臣,主动上疏请‘罢河北安抚使’的兼职,神宗‘从之’。
神宗再听到反对派言论之后,也不象此前一样半信半疑了。王安石则听从了吕惠卿和曾布的建议趁此机会对朝堂之上的反对派进行了大清洗:
翰林学士范镇三疏言青苗,夺职致仕(据《宋史-王安石传》记载);
御史刘颁被贬为鄂州通判;
苏轼被贬为杭州通判;
苏辙被贬为河南府推官。
王安石考虑到台谏喉舌多为反对变法者把持,开始试图掌握舆论工具,为未来朝廷的变法造势。王安石急需将支持变法者提拔至重要岗位之上,基于此想,打破常规将他学生李定任命为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宋敏求、苏颂、李大临等人坚持原则表示反对,监察御史里行程颢、张戬和右正言李常也分别上疏反对新法,都被逐出朝廷。以至于数日之内,台谏一空。
王安石在变法尚未开始推行之前,就知道变法之事困难重重。即使对‘条例司’这个机构成立会招来朝堂上反对早有心理准备,但他仍没有料到第一个站出来公开反对的竟然会是他的知己吕公著。
09 占领舆论阵地
吕公著是仁宗朝名臣吕夷简之子,与现在的官二代的粗鄙无文不同,他完全可以称为世家公子。与王安石同年进士及第。韩维、吕公著等人在青年时代就已经与王安石有了文字往来,后来更与司马光四人共称‘嘉祐四友’。但是事情到了邵伯温所著《邵氏闻见录》文中,王安石与这些人的交游也成了王安石欺世盗名,攀附名士的罪状。(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对于前贤范仲淹推行的‘庆历新政’之所以很快失败,王安石汲取了经验教训。他认为当时范仲淹只任参知政事,身为副宰相,不能逾越宰相和其他的执政官,掌控改革大权。所以在取得神宗皇帝的同意之后,成立了北宋年间的‘发改委’——制置三司条例司!
哪知道条例司挂牌成立刚刚三天,他的好友吕公著就上书神宗,说条例司‘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新机构的设立破坏祖宗旧制,引的朝野侧目而视,希望神宗立即裁撤。
王安石也深知从前庆历新政的失败正是因为无法逾越监察机构的监控,所以在改革之初就开始注重控制台谏。王安石采取的办法是曲线救国,逐渐地改变监察机构的性质,使其由监督政府变成政府的一个附庸。王安石任参知政事才数月时间,御史中丞吕诲就察觉出改革力度太大,就给王安石扣上了‘动摇天下’的大帽子,做出了‘误天下苍生者,必斯人也’的判断。吕诲认为变法即将危及政权的稳定而全力抨击反对。但吕诲的反对不但无效,反而引起了王安石的警觉。王安石排挤吕诲出知邓州,同时不计前嫌荐举吕公著继任御史中丞之职。
怎知王安石此举弄巧成拙,吕公著并没有与王安石保持一致,而是选择了与昔日好友反目,接任御史中丞之职后连上两道奏章,弹劾王安石擅权、任用私人,大有不达目的誓不收兵之势。青苗新法开始推行,吕公著仍一如既往的强烈反对。
《邵氏闻见录》记载:会神宗语执政,吕公著尝言:“韩琦乞罢青苗钱,数为执事所沮。将兴晋阳之甲,以除君侧之恶。”荆公(指王安石)因用此为申公罪,除侍读学士出知颍州。(吕公著是不是曾经说过这种话,已经并不重要,他的遭贬谪主要仍是因为他反对新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台谏力量,紧接着王安石又荐举淮南转运使谢景温为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与王安石相‘雅善’,而且他的妹妹嫁给了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二人之间严格讲来算是姻亲。
王安石这样做,有违宋王朝的台谏回避制度。此举,誉之者视为他‘举贤不避亲、举亲不避嫌’;而毁之者称他这样做是在作用私人,公权私授。
一个相较而言好的制度一旦遭到破坏,要想再修复是非常困难的。台谏机构是维护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有力保障,对宰相起监督作用,对君王起谏诤作用。王安石对台谏制度的破坏后果很严重,此后,台谏官员监督君权、相权的功能丧失,沦为当权者扼杀士大夫舆论自由的工具。君权、相权无限制的膨胀,绝非国家之福!
熙宁三年四月,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赵抃为资政殿学士、知杭州。王安石推行变法,赵抃多次提出异议。‘及安石家居求去,上谕执政罢青苗法,抃独欲俟安石参假’,哪知道赵抃一犹豫,机会稍纵即逝。十天之后王安石复出,‘由是新法不罢’。赵抃肠子也快要悔青了,‘上言乞罢诸路提举官’。神宗与王安石根本不为所动,不得已之下,赵抃‘累章乞罢’惹的神宗不胜其烦,‘遂命出知杭州’。吏部侍郎、枢密副使韩绛升任参知政事。
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令曾公亮大感意外。当初他荐举王安石是为了排挤韩琦,哪曾料到韩琦遭贬谪,自己也成了靠边站的看客。苏轼批评他身处高位却不能纠正弊端,曾公亮哀叹道:“上与安石如一人,此乃天也!”担心自己也被人讥讽为恋栈,知道自己在朝堂之上身份尴尬,曾公亮只好以老迈为由主动请辞。神宗皇帝命他出知永兴军(治今陕西西安),对于这位老臣青年天子甚感失望。
正在这个时候,陈升之也因母丧归籍居丧。知蔡州欧阳修以老病为由数上章请求致仕,神宗从其请,命以太子少师、观文殿学士致仕。很短时间之内,朝堂之上的重臣多数离开了政治权力中枢。在一些悲观的反对变法人眼中,朝堂之上昏天暗地,已经完全成了变法派的天下。
道路是曲折的,前景是光明的,一时之间似乎王安石终于迎来了变法革新的春天。
其实熙宁新政得以继续,其间经历的艰难困苦又岂是三言两语可以尽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