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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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亮(1143年10月16日—1194年),原名汝能,字同甫,号川,学者称为龙川先生。婺州永康(今属浙江)人。南宋思想家文学家。

陈亮“为人才气超迈,喜谈兵,议论风生,下笔数千言立就”。宋孝宗时,被婺州以解头荐,因上《中兴五论》,奏入不报。淳熙五年(1178年),诣阙上书论国事。后曾两次被诬入狱。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状元及第,授签书建康府判官公事,未及至官而逝,年五十二。宋理宗时,追谥“文毅”。

陈亮所作政论气势纵横,词作风格豪迈,有《龙川文集》、《龙川词》传世。

陈亮

人物生平

南宋高宗绍兴十三年九月七日(1143年10月16日),陈亮出生于婺州永康前黄龙窟一个没落的士人家庭。他在身叙中说:“陈氏以财豪于乡,旧矣,首五世而子孙散落,往往失其所庇依。”陈氏在其祖父代,家境富裕,人丁兴旺。“当时聚会,动则数百人”,“其后数年,死生困顿,何所不有”,从此便没落下来。陈亮的曾祖父陈知元在宋徽宗宣和(1119年—1125年)年间“以武弁赴京守御”,随大将刘元庆死于抗金战斗之中。他的祖父陈益“明敏有胆决”,其父陈次尹刚成年即为全家生活而奔波。

陈亮的母亲十四岁时便生下了陈亮,所以对陈亮的哺养教育之责,主要由他的祖父、母承担。他们对陈亮期许颇重。陈亮后来回忆说:“皇祖、皇祖妣鞠我而教以学,冀其必有立于斯世,而谓其必能魁多士也。……少则名亮以汝能,而字以同父。”

《宋史·陈亮传》说他“生而目有光芒、为人才气超迈,喜谈兵,议论风生,下笔数千言立就。”从青少年开始,就显示了他的聪颖精明、才华横溢和志量非凡。在十八岁时,他就考查了历代古人用兵成败的事迹,写出了《酌古论》二十篇,讨论了十九位历史人物。当时的婺州郡守周葵看了这部书,对他十分赏识,赞誉为“他日国士也”,并“请为上客”。然而,周葵期望把这位有希望的青年纳入道德性命之学的轨范中去。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周葵任参知政事,聘陈亮为其幕宾,“朝士白事,必指令揖亮,因得交一时豪俊,尽其议论”。周葵授以《中庸》《大学》,曰:“读此可精性命之说。”但陈亮对此不感兴趣,他后来说:“绍兴辛已、壬午之间,余以极论兵事,为一时明公巨臣之所许,而反授《中庸》《大学》之旨,余不能识也,而复以古文自诡于时,道德性命之学亦渐开矣。”陈亮虽然对道德性命之学有所了解,但他却认为,那种空谈心性的道德性命之学无补于实际,更不能解决抗金统一事业,所以没有按照周葵为他设计的道路去实行,而是继续研究前人的历史,并且又撰著了《英豪录》和《中兴遗传》两部著作,冀图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中总结出中兴复国的借鉴。

乾道四年(1168年),二十四岁的陈亮“首贡于乡,旋入太学”。次年,朝廷与金人媾和,“天下欣然,幸得苏息”,唯独陈亮认为不可,他以布衣身分,连上五疏,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中兴五论》。朝廷置之不理,陈亮回乡教书讲学,“学者多归之”。陈亮在青壮年时期,曾两次参加科举考试,都未得中。他说:“亮闻古人之于文也,犹其为仕也,仕将以行其道也,文将以载其道也,道不在于我,则虽仕何为。” 他出于一个爱国者的责任感,又于淳熙五年(1178年)连续三次上书,慷慨激昂地批判了自秦桧以来朝廷苟安东南一隅的国策和儒生、学士拱手端坐空言性命的不良风气,感动了孝宗,孝宗“欲榜朝堂以励群臣,用种放故事,诏令上殿,将擢用之”,但被陈亮拒绝。这是因为孝宗的宠幸大臣曾觌想掠美皇恩,抢在孝宗召见之前见陈亮,拢络陈亮以扩展个人势力,此事为陈亮所知,因而 “逾垣而逃”。由于奏疏直言不讳,遭到了当政者的忌恨。回乡之后,就有人向刑部控告了他,刑部侍郎何澹素日忌恨陈亮,以“言涉犯上”之罪,逮捕了他,并施以酷刑,“笞亮无完肤”。此事孝宗得知,下诏免死。陈亮回乡后,又发生了家僮杀人的事,被仇家控告为陈亮所指使,陈亮之父被囚于州狱,本人被下大理狱。这次蒙难,因丞相王淮和好友辛弃疾等人的营救,又得免死,回家后的三年中,同朱熹展开了“王霸义利之辨”的交锋。

经过两次下狱摧残以及长期的排挤打击,陈亮并未对恢复中原之志有所改变。淳熙十五年(1188年),亲自到建康(南京)京口(镇江)观察地形,作词《念奴娇·登多景楼》,对建康京口一带描写道:“一水横陈,连罔三两,做出争雄势。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正好长驱,不须反顾,寻取中流誓。”主张不要把长江天险仅仅当做是隔断南疆北界的门户,而要把它作为北伐中原,恢复失地的跳板,长驱直入,不须反顾。并且再次上疏,建议孝宗“由太子监军,驻节建康,以示天下锐意恢复”。这时正遇孝宗决定内禅,奏疏未予上报,此次上书不但未到孝宗皇帝之手,反而因其内容指陈时弊,触怒了许多官僚,“繇是在廷交怒,以为狂怪”,“当路欲置我于死地”。陈亮回乡后,一次参加乡人宴会,主人在陈亮汤羹中放了胡椒末,同座的人回家后猝死,他的家人诬告是陈亮下毒谋害, 陈亮因此再吃官司,下了大理寺狱。后因少卿郑汝谐在宋光宗面前求情,才免于死。这次下狱,从表面上看属于刑事案件,实际在其背后隐藏着政治原因。陈亮出狱后说:“亮滥膺无须之祸,初欲以人残其命,后欲以受赂残其躯,拒狱反端,搜寻竟不得一笔之罪……可谓吹毛求疵之极矣。”

陈亮竭忧于国事,为国家民族的复兴尽瘁忧梦,在多次上书中,向朝廷提出了很多好建议,虽也曾得到孝宗的赏识,但终未被任用。直到绍熙四年(1193年),陈亮五十一岁时,他参加礼部的进士考试,中了状元。他在给宋光宗的谢恩中说:“复仇自是平生志,勿谓儒臣鬓发苍。”又在《告祖考文》中说:“亲不能报,报君勿替。七十年间,大责有归,非毕大事,心实耻之。”

状元及第后,陈亮被授职签书建康军判官厅公事,但因长期“忧患困折,精泽内耗,形体外高”,最终于绍熙五年(1194年)的一天夜里溘然长逝,享年五十二岁。后来,经吏部侍郎叶适请求,朝廷特授陈亮一子为官。

陈亮死后,好友辛弃疾作《祭陈同父文》纪念他。宋宁宗嘉定十四年(1221年),叶适撰《陈同甫王道甫墓志铭》。

嘉熙二年(1238年)七月,宋理宗追赠陈亮为中大夫,赐谥“文毅”,从祀庠庙。

陈亮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