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三维亚油酸胶丸Ⅰ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1-04-17 属于: 血液系统用药

复方三维亚油酸胶丸Ⅰ

复方三维亚油酸胶丸Ⅰ

复方三维亚油酸胶丸Ⅰ使用说明书

  •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复方三维亚油酸胶丸Ⅰ英文名称:Compound Trivitamin and Linolic Acid Soft CapsulesⅠ 汉语拼音::Fufang Sanwei Yayousuan Jiaowan Ⅰ
  • 【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亚油酸 0.35g、维生素 B6 2mg、维生素 C25mg、维生素 E1.67mg、肌醇 10mg、大豆磷脂 24mg、甲基橙皮苷 10mg。
  • 【性状】本品为棕色胶丸;内容物为黄色油状物与黄白色固体的混合物。
  • 【适应症】用于动脉粥样硬化的辅助治疗和预防。
  • 【规格】每粒含亚油酸 0.35g。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1.长期服用每日2~3g维生素C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和草酸盐结石。3.大量服用维生素C(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维生素C将影响以下诊断试验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浓度上升。(6)尿pH下降。2.下列情况应慎用维生素C:(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8)血色病。(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10)镰形红细胞贫血。3.维生素C大量长期服用后,宜逐渐减量停药,避免突然停药后产生停药后坏血病。4.维生素B6对诊断的干扰:尿胆愿试验呈假阳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维生素C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孕妇服用大剂量时,可能产生婴儿坏血病。孕妇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产生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乳母摄入正常需要量对婴儿无不良影响。
  •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物相互作用】1.口服大剂量(一日量大于10g)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和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6.氯霉素、环丝氨酸、乙硫异烟 胺、盐酸肼酞嗪、免疫抑制剂包括肾上腺皮质激素、环磷酰胺、环孢素、异烟肼、青霉胺等药物可拮抗维生素B6或增加维生素B6经肾排泄,可引起贫血或周围神经炎。7.左旋多巴与小剂量维生素B6(每日5mg)合用,可拮抗左旋多巴的抗震颤作用。但对卡比多巴无影响。
  • 【药物过量】维生素C过量服用可引起不良反应:每日服1~4g,可引起腹泻、皮疹、胃酸增多、胃液反流,有时尚可见泌尿系结石,尿内草酸盐与尿酸盐排出增多、深静脉血栓形成、血管内溶血或凝血等,有时可导致白细胞吞噬能力降低。每日用量超过5g时,可导致溶血,重者可致命。孕妇服用大剂量时,可能产生婴儿坏血病。
  • 【药理毒理】亚油酸多烯为不饱和脂肪酸,能与胆固醇结合成酯,并可能促使其降解为胆酸而排泄,具有降低血胆固醇的作用亦降低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和极低密度脂蛋白的含量,使高密度脂蛋白含量增加。改变胆固醇的体内分布,减少血管壁中脂质的沉积;并能改变脂蛋白的组成和结构,增加细胞膜及脂蛋白的流动性,改善或保护血管壁的功能。肌醇有降血脂作用,可与脂肪酸,磷酸等结合形成肌醇磷脂,而且有类似胆碱的作用,能促进肝及其他组织中的脂肪代谢,防止脂肪在肝中积存。 维生素B6在红细胞内转化为磷酸吡哆醛,作为辅酶对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的各种代谢功能起作用。维生素B6还参与色胺酸转化成烟酸或5-羟色胺。维生素E确切功能尚不明,属于抗氧化剂。维生素C为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维持免疫功能,羟化5-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促进非血红素铁吸收等所必需。
  • 【药代动力学】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遮光、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 【包装】聚乙烯塑料瓶装,每瓶 100 粒。
  • 【有效期】暂定 24 个月。
  • 【执行标准】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国家药品标准第四册 WS-10001-(HD-033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