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供货人约定在国外一定地区,一定时间和不低于规定数量的条件下,单独一家或联合多家承销一定牌号、商标的商品的商人或商号。包销商品的价值可以一次或分批议定,货物细目可一次或分批议定,货物也可一次或分批装运。供货人在一定地区和时间内,不得再向该地区的其他商号推销该项商品。国外包销商与国外经销商不同,前者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