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2-09-04 属于: 西方哲学辞典
【生卒】:1588—1679

【介绍】:

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出身于牧师家庭。在津大学毕业后,任贵族家庭教师,并作为私人教师随其主人周游欧洲大陆,结识了伽利略、笛卡儿、伽桑狄等著名学者。曾任弗兰西斯·培根的秘书。英国革命初期,因害怕而出走法国,克伦威尔执政时回国。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因坚持唯物主义和天神论思想而遭到保皇党人的迫害。主要著作有《论公民》、《利维坦》、《论物体》、《论人》等。

在政治思想上,霍布斯提出自然状态和国家起源的学说,反对君权神授,认为应当从人(不是从神)的本性中寻找立法和政治的原则。他认为,人有利己的本性,“人对人象狼一样”,为摆脱人人自危的社会状态,人们订立“契约”,把自己的权利转让给契约的掌握者,即一个人或一个议会。实际上他是主张君主专制的。他认为在所有政体中,君主制最为优越。他猛烈抨击超乎国家之上的教会,但主张利用国家来管束人民,维护“秩序”。

在哲学上,“霍布斯把培根的唯物主义系统化了”,“消灭了培根唯物主义中的有神论的偏见”(《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3、165页)主张用力学和数学说明一切,从而建立了近代第一个机械唯物论体系。他坚持关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思想,认为整个世界是客观存在的无数个别物体的总和,人、社会或国家也都是物体,世上除物体外,别无其他。哲学的对象就是客观存在的物体。物体的普遍特点为具有广延性和形状,不具有这些特点的非物体的神、天使、灵魂等是不存在的;他否定笛卡儿“精神实体”的概念,认为这正如“圆形的正方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他同培根一样,也用物质和运动解释事物的变化,但又把运动看作是物体的一种“偶性”,并非物体的根本属性,认为物体是惰性的东西,需有外力推动,并把一切运动都归结为机械运动。在认识论上,他继承培根唯物主义经验论的原则,坚持知识和观念起源于感觉经验,反对笛卡儿的天赋观念论。认为只有感觉经验才是实在的,而一般概念、理性认识不过是一些“名称”或“符号”,推理仅是概念、语词的加减。他否认事物的质的多样性,因而也否定色、声、味等感觉的客观内容,未能坚持贯彻反映论的原则。他还认为在物理学中所特有的经验归纳法不能应用于所有其他科学,在几何学中就必须用理性演绎法,并认为几何学的方法是最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