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岭上的猎户鄂伦春族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2-12-04 属于: 民俗百科

“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一呀匹猎,一呀一杆枪,獐狍野鹿满山满岭,打呀打不尽。”这首民歌形象地描绘了勤劳勇敢的鄂伦春族的狩猎生活。

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黑江的大小兴安岭一带。那里群山连绵,林海呼啸,野兽出没无常,生活条件艰苦。鄂伦春族既把那里当作天然的猎场,又把那里当作家乡,自称为“山岭上的人”。

鄂伦春人以狩猎为生,直到20世纪中期还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残余,实行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制度。他们出猎分个人和集体两种。凡是季节性打“红围”,由三五个猎手组成叫“阿那格”的狩猎小组。“阿那格”是自愿组成的,推选一名有经验的狩猎长带队。他们熟悉猎场和野兽的生活习性,用设围、追捕、哨鹿等方法打鹿,用“皮兰”(哨)诱捕狍子,有时也猎取。马是他们的交通工具,猎犬是他们行围的得力帮手。集体的猎获物在“阿那格”内平均分配,老弱伤残也可以同猎手一样获得一份。猎物的头、内脏、骨头煮熟后共食。妇女从小就学习硝皮子,晒肉,采集野菜、野果,做针线活。她们缝制的狍皮手套、大衣、皮裤、皮帐篷、皮口袋轻软耐用,上面绘制的图案也十分美丽。

鄂伦春人住的简陋帐篷叫“仙人柱”,用几十根五六米长的木杆子搭成圆锥形架子,冬天覆盖狍皮和芦苇帘,夏天覆盖桦树皮。仙人柱的中央有火堆,上面吊着铁锅煮肉,屋顶开孔出烟通气。

鄂伦春族有本民族语言,没有文字。他们信奉萨满教,狩猎、住宅都有很多禁忌。随着时代的发展,鄂伦春族进入了定居生活,开始经营农业,饲养鹿群,使用汉语、汉文,物质和精神文明水准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