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耐庵为何把水浒传中四名美貌少妇推向断头台?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4-03-19 属于:施耐庵

  导读:施耐庵在《水浒传》中写了四名美貌的少妇,按照书中先后排序,她们分别是阎婆惜潘金莲、潘巧云和贾氏。这四名美貌的少妇最后无一例外地被施耐庵以用同样的“罪名”推向了断头台,成为她们的丈夫或者亲人的刀下之鬼。施耐庵为何煞费苦心地作如此情节的设计安排呢?这还要从这四名美貌的少妇的不幸婚姻生活说起。

  先说阎婆惜。阎婆惜原是个卖唱的歌女,聪明伶俐,年方十八岁,颇有姿色。而她的男人宋江却长得却又黑又矮。身高六尺,“坐定时浑如相,走动时有如狼形。”人称“黑宋江”、“孝义黑三郎”。一个如花似玉,一个又黑又矮;一个十八,一个三旬;一个活泼少女,一个老谋深算的刀笔官吏;一个行院里长大,一个出身孝义门第;一个是希望丈夫常伴身边的妙龄女郎,一个“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不以女色为念”的江湖人士。二人的结合又是出于王婆和阎婆的强行撮合,一方出于感恩,一方出于济贫,可以想见,他们之间的婚姻根本没有什么爱情基础,纯粹是一种无奈的结合。

  再说潘金莲。潘金莲就更为可怜,她原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因为男主人要侮辱她,她不依从反而告诉了女主人,男主人怀恨在心,反倒赔了妆奁,把她白白嫁给了武大郎。潘金莲说话伶俐,做事干练,心灵手巧,敢爱敢恨,是个心直口快的美貌女子。正如她说的“奴家平生快性”。年龄二十二岁。而武大郎呢?身不满五尺的侏儒,而且“面目生得狰狞,头脑可笑”,“三分像人,七分似鬼”,外号“三寸丁谷树皮”。而且是个“三答不回头,四答回身转”的慢性子蠢汉。潘金莲是大户人家的使女,见过世面,怎么能爱一个“身材短矮,人物猥亵,不会风流”的丑陋侏儒。这是一桩天差地别,强行捏合的以牺牲女性幸福为代价的婚姻。无怪人们说:“好一块肉,倒落在了口里!”

  最后说说潘巧云。潘巧云也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从她对裴如海的感情和看法可以了解她所喜欢的男人的标准。那就是温文尔雅,干净利落,会体贴关心人。然而她的丈夫杨雄却是一个满身刺满了蓝靛花纹的刽子手,又一个月有二十天在牢里值班。潘巧云这位少妇不免闺房冷落,所以这也是一桩不幸的婚姻。正如历史上所有不幸的婚姻必然要生出风流案的结果一样,这三位美貌少妇的婚姻处于十分脆弱的境地,因此她们犯下了同样的“罪行”,那就是偷情。阎婆惜的情夫名叫张三。张三“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对阎婆惜“小意儿百依百随,轻怜重惜,卖俏迎奸”,而且“又会品竹弹丝”,这与卖唱出身的阎婆惜情趣相投,品性接近,有共同语言,共同爱好。显然,张三对阎婆惜来说,无疑雪中送炭,一拍即合。

  潘金莲无疑是一个俊俏多情的少妇,但他终日伴的是一个面目狰狞头脑可笑不会风流没有情趣的丑陋侏儒,心中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她的青春美貌常常让一些浮荡子弟前来招惹。从她对武松说的:“自从嫁得你哥哥,吃他忒善了,被人欺负,清河县里住不得,搬来这里。”也反映出她“被人欺负”的难言的苦衷。武松的出现,使这位美貌少妇萌动了春心。实际上潘金莲的这种春心不过是对打虎英雄爱慕之情。然而她却在武松这位好汉的面前碰到了钉子。正当潘金莲情无归依之时,她机缘凑巧地遇到了西门庆。西门庆是一个有钱有闲又善于讨好女人的成功商人,年龄二十有八,比潘金莲大五岁。这不免使聪明灵巧、美貌多情的潘金莲再次萌动了春心。在王婆、西门庆的联手设计下,把潘金莲一步步引入了感情的陷阱。

  与潘巧云偷情的是一个和尚,名叫裴如海。裴如海原来是一个绒线铺里的小官人,半路出家后,依然整天穿戴整齐干净。他的僧舍里挂着几幅名人字画,桌上焚一炉妙香。潘巧云一见便赞赏说这里“清幽静乐”;而他的卧房也“铺设得十分整齐”,潘巧云看了“先自五分欢喜”,称赞说“好个卧房,干干净净”。如此看来,裴如海并不是一个酒肉和尚,倒像一个文雅的书生。这使与杀人刽子手一起生活的潘巧云,突然感到有一番新的境界,自然产生了爱慕之情。

  阎婆惜与张三,潘金莲与西门庆,潘巧云与裴如海,这三对偷情者应该说是情投意合的,然而他们都是不合礼法的夫妻。既然不合礼法,在施耐庵看来,就必须得到严酷的惩治,就必须把她们推向断头台,让她们个个身首异处。

  《水浒传》中的女人被杀,大都由于她们对丈夫不忠而偷情的结果,除了阎婆惜、潘金莲和潘巧云这三个女人外,还有卢俊义的夫人贾氏,也是因为与管家李固通奸谋害亲夫被杀。就连烟花妓女巧奴也因为在恋着安道全时又接待张旺而被张顺杀死。在施耐庵的笔下,凡是不能从一而终的偷情女人,不问青红皂白,一概处死。

  施耐庵硬是把这些女人推向断头台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突出梁山的英雄好汉,当然这也是在情节上推动了“水浒”故事发展的需要。杀了阎婆惜、潘金莲、潘巧云和贾氏这四个美貌少妇,宋江才能得以出逃江湖,联络天下好汉;武松才能名正言顺地刺配孟州,再展英雄虎威;杨雄、石秀、卢俊义和燕青才能弃家别舍,投奔梁山。

  在施耐庵看来英雄与美女永远是势不两立的冤家对头,儿女情长,必然英雄气短。王英好女色,宋江就劝他,“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好生惹人耻笑。”所以要逼安道全上梁山,就必须先杀了他心爱的女人。宋江半月十日的不去阎婆惜那里一次;武松严厉斥责了潘金莲的挑逗,第一句话就是“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带发的男子汉”;杨雄也是一个一个月二十天不在家歇宿的人。就这样,女人成了考验英雄好汉的试金石。这种把英雄与美女完全对立起来的两性观,完全是“存天理灭人欲”、“夫为妻纲”、“女人是祸水”的儒家伦理观、道德观、历史观在施耐庵笔下的生动形象的体现。

  为了展示梁山英雄的威武神勇,施耐庵不吝笔墨地设计了他们对美貌少妇大加杀伐的情节。宋江对阎婆惜痛下杀手,一刀毙命;武松掏心割头残酷地杀死了潘金莲;杨雄、石秀割舌剖腹杀害了潘巧云,并且把五脏六腑分别挂在树上。施耐庵认为如此才能表现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疾恶如仇的英雄形象,杀得痛快淋漓,方显英雄本色。宣扬的是武松对武大手足情深,杨雄对石秀义情重如山,正如杨雄指责潘巧云的第一条罪状就是“坏了我兄弟情分”。作者总是把这种残酷的杀戮作为一种英雄的性格气概来加以赞扬。他以赞赏的口气写李逵劫法场救宋江时,“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军官百姓”,乱杀一阵。在江边“百姓撞着的,都被他翻筋斗,都砍下江去。”晁盖不让他杀百姓,他不听“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到了白庙,因庙祝没出来接宋江,也被杀死。武松血溅鸳鸯楼,也是不管什么人,一概杀死,做饭的、养的、丫环使女无一幸免。张顺在安道全的情人巧奴家也一连杀了四口。这种良莠不分的杀光行动,固然表现了英雄复仇的痛快淋漓,积怨爆发的宣泄。但同时也损害了英雄形象,让人感到梁山英雄成了没有理性的的好勇嗜杀的恶人。

  施耐庵这样的描写,不免使人们看到梁山英雄们在“替天行道”的同时的惨无人道,在女性世界中体现出来的只是替儒家规范的天理行封建主义之道,至于人性的天然之道,他们既在自身竭力遏制,又对异性极尽排斥、压制、扼杀之能事。纵然不能窒息女性的心灵,也要以消灭她们的肉体,以显示他们的所谓的英雄本色。然而令施耐庵没有想到的事,以封建卫道士的笔触描写梁山英雄的凶狠残暴、好勇嗜杀,反而大大削弱他们头上的英雄好汉的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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