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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认购权证

书籍:法律辞典

又称“配股证”。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新股时,发行给原有股东作为其拥有优先认购新股权利的凭证。新股认购权,是基于股东资格,优先于他人而认购新股的权利,属于股东权内容之一。股份公司在发行新股时,可将待发行新股的全部或一部,由原有股东依持有原股的比例优先认购即配股。新股认购权证上记载并代表的权利为新股优先认购权,据此权利,原有股东可以按照新股的发行条件优先认购新股,亦可放弃优先认购权,还可将这种优先认购权转让。因此,记载并发行给原有股东的表明这种优先认购新股权利的书面凭证具备有价证券的性质。新股认购权证应记载的事项一般包括:新股认购比例、新股认购期间、新股认购价格、新股认购权证转让的期间与效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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