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均输法
01 长袖善舞
吕诲因弹劾王安石而被贬出京,朝堂之上短时间内没有了反对变法的声音。王安石的第一个变法措施也在所有人的期待中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七月时候,神宗下旨‘均输法’在淮、浙、江、湖等六路开始率先推行。
为了打响变法第一枪,王安石奏请神宗成立了六路发运司,总理六路收入和支出。它的主要职能是‘假以钱货,资其用度,周知六路财赋之有无而移用之。凡籴买税之定数,所当供办者,得以从便变宜畜买,以待上令。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而其有无。’王安石颁行均输法,本意是想要借用‘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以改善原来发运使‘籴买、税敛、上供’的工作,希望达到‘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庶几国用可足、民财不匮’的目的。王安石为神宗算了一笔账,信誓旦旦的保证,这样做可以为国家节省三分之一的费用。
神宗做为帝国掌舵人,也深知‘贪污与浪费,是极大的犯罪’道理,有可以节约巨额资金的办法,岂有不从之理,于是任命江淮发运使薛向为首任六路发运司长官。同时拿出内藏库钱五百万贯、上供米三百万石作为资本交由薛向负责运营。薛向领旨之后,向神宗请求自置官署,神宗无不应允。
薛向得以出任此要职,正是缘于王安石的荐举,他是北宋年间难得的理财专家,长袖善舞、颇有陶朱公之才。
北宋太宗年间,西夏党项羌人势力崛起于西北,从此北宋王朝失去了战马的来源,只好在各地设置养马场。当时沙苑地方也设立了养马站,占地约有千顷,一年费钱四百万贯,每年却只能繁殖出三百多匹马驹,养马的费用远高于从前买马。薛向在仁宗朝曾任开封度支判官,权陕西路转动副使。见养马得不偿失,薛向果断的将千余顷田地转租于流离失所的农夫,却将陕西解池所产的盐去边境买马。解盐因为质次价高的原因素来不为中原人民所喜,现在将卖盐所得直接用于买马,每年可以购马万余匹,而地租的收入也是不菲。这样有见识、有担当的官员在仁宗年间还属凤毛麟角。
王安石在群牧司任判官时候发现了薛向的才干,对他的作法大加赞赏,并且上书建议朝廷由薛向专门负责买马事宜。薛向久在地方,深知国家财务弊病。做了六路发运使之后,就对从前弊端做出了相应调整:从前漕运之中时常因风高浪急发生船只倾覆之事。在此之前,漕运之中船工趁此机会贩运货物、走私贩私,谎报船只沉没,或者直接凿沉船只,毁灭罪证,吞没国家财物中饱私囊。
为了保证汴梁城的物资供给,有关部分只得征调民间船只加入货物运输。薛向在担任六路发运使之后同样招募了部分私船,然后将官船与私船混合编队,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吞没国有物资事情的发生。由于措施得力,保障供给的同时,船只与船工工作效率得到极大提高。他遵循王安石提出的‘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原则,在六路地方遍设耳目,各地方商业信息及时准确汇总。得知确切的消息之后,薛向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抢购抢运。此举,不但促进了物资流通,而且降低了国家物资运营成本,杜绝了过去浪费与贪污事情的发生,均输法实施之后,确实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实现了公私两利。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均输法的推行,很快挤压了大商人地主的投机的暴利空间。眼见的被新法断了财路,他们联合朝中的反对变法势力向均输法提出了质疑,抓住薛向推行新法中的工作失误大肆攻击新法。均输法颁行之初,就遭到了侍御史刘琦(从六品)、侍御史里行钱顗(从七品)的公开反对。
钱凱对王安石的攻击不是第一次,而是在阿云狱案之中就屡次上表攻击。这次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这次他们避重就轻将斗争矛头直指薛向,攻击均输法虽善,‘然使小人为之,假以货泉,任其变易,纵有所入,则不雇乎夺商贾之利。’。他们只知道攻击新法,却不明白神宗对薛向的任命并非只是王安石的举荐那样简单。(原因见于后文)神宗见台谏官员不依不饶的攻击变法,当即将二人贬官离京。
台谏官员的设置就是为了制衡监察相权,现在刘、钱二人所做正是行使正当职权。神宗将言官简单的贬谪出京,却惹恼了一位强人。此人正是时任同知谏院(以它官领谏职,称之为知谏院,范纯仁知谏院是兼职。)范纯仁。他此时虽然并未知名于当世,但他的父亲却是两宋第一名臣范仲淹!
他愤然上书指出——王安石以富国强兵之术,启迪上心,欲求功利,忘其旧学。尚法令则称商鞅,言财利则背孟轲,鄙老成为因循,弃公论为流俗,异已者为不屑,合意者为贤人。刘琦、钱凱等一言,便蒙降黜。在廷之臣,方大半趋附,陛下又从而驱之,其将何所不至?
在表白了他的担忧之后,不忘记建议神宗‘宜速还言者而退安石,答中外之望。’同时指出任命薛向主持均输法是在‘引用小人、使争利柄。’
敛财就是在敛怨!
02 永远说不清的义与利
如果说刘琦与钱凱二人只是瞎汪汪的狗,那么名臣之子范纯仁目光如炬、出手奇准,他直击王安石要害——王安石变法,无疑是违背了儒家圣贤的义利观:根据范纯仁的理解,孔圣人‘罕言利’而且孟轲也曾经说过‘何必曰利!’但他也明白‘圣人非以财利为不可用也,盖恶其诱导民心,以滋贪欲之风耳。’
现在王安石反其道而行之,违反了‘先道德而后事为,先教化而后法度。’的儒家行为原则。欲求近功则忘其旧学,采取了管仲、商鞅的富国强兵之术,是对儒学原旨的背叛。是一种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
更令范纯仁无法忍受的就是王安石刚愎自用、党同伐异,为了推行均输法,王安石力排众议、执意任用薛向在前,一言不合,贬谪言官刘琦、钱凱在后。这种行事风格,更令范纯仁不能忍受!
范纯仁的眼光显然远比刘、钱二人高明,他将对变法的攻击上升到了义与利的层面。这样一来,所有朝臣就无法再装聋作哑的置身事外了。事情不再是支持变法与反对变法的问题,而是上升到了大是大非的高度。
两宋数百年历史长河中,学界一直存在着一个争论不下的话题,这就是范纯仁抛出的利器‘义利之辩’!与官家共天下的宋士大夫没有一个人可以躲的过这场辩论,这种辩论直到今天仍是人们热议的话题。关于王安石变法的是非成败,也多是从‘义利之辩’这个角度展开的。在儒家历史中,‘义利之辩’从来都是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在孔子提出‘小人喻于利、君子喻于义’之后的千余年间,义与利之间就势同水火,在所有儒生心中存了有你无我,有我无你的念头,这也是为什么儒生一提起法家来一脸不屑的重要原因;更因为义与利的争论产生了君子与小人的概念,而这种评判在许多时候就是以义与利来做评判标准的。这也是为什么会在数千历史中商只能排在士、农、工之后,屈居第四的一个原因。
而令人悲哀的是,就连圣人也哀叹做君子着实是难。按圣人标准来衡量,这个世间哪里有什么君子?所谓的君子不过是一种人生理想境界而已,大家只要坚持不懈地向这种人生境界努力了,就勉强可以称为君子了。
须知有宋一代的经济呈飞跃式发展,经济繁荣不是仅靠义就可以做到的。
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宋士大夫阶层也开始了对‘义与利’的重新解读——苏洵对此的认识是‘利在则义存、利亡则义丧’。时代的进步,让这些有识之士感觉到了利与义之间是互生共荣的,二者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后来理学名臣朱熹直截了当的指出‘圣人岂不言利?’而宋儒的领军人物范仲淹在经历了许多人生无奈之后,终于将义与利的评判标准重新做了制定——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士大夫不必耻于言利,他们应当追求的是:在社会实现了共同富裕之后,他们也就自然而然的脱贫致富了!
只是这样的大义直到今天仍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社会。范仲淹千古一人,正是缘于许多自诩君子的人不会有这样的耐心。
宋士人多流连风月、诗酒自娱便是明证。生命苦短,花开堪折直须折好了。之所以会出现一失足成千古恨之事,完全是因为他们同样明白神马都是浮云,再回首已是百年身的道理!
现在由范仲淹之子提出对变法的批评,显然不可等闲视之。名人效应引起了神宗的高度紧张,他明白王安石推行的变法遭人诟病,表面上看似乎是在攻击王安石,其实地球人都知道薛向的本金是官家从内库拿的。从某种角度去理解,薛向的敛财正是在替他一人做资本的投资与运营。大家揣着聪明装糊涂,都清楚老虎屁股摸不得,所以只好将斗争的苗头直指王安石与薛向。其实他们无不是在指桑骂槐的恶毒攻击伟大领袖。
在对义与利的理解方面,显然范纯仁并没有体悟到父亲的苦心孤诣。但他仍然指出了王安石变法措施的本来面目:王安石变法所用的管、商之术,并非是纯儒所学!对范纯仁的攻击,王安石作《商鞅》诗一首予以回应——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
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03 热脸与冷屁股的亲密接触
始于公元前4世纪的商鞅变法,是春秋战国时期在华夏大地上如雨后春笋般发生于列国之间变法中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的改革。这是一场深刻改变中国历史走向的大变法,也是成功改变了历史进程的大变革。
商鞅是卫国国君的庶出子,(小老婆生的)复姓公孙单名鞅。因为后来封于商的原因,后世称之为商鞅。他自幼饱读管仲、李悝等人的‘刑名之学’,成为中国历史上法学思想代表性人物。商鞅虽然满腹经纶,却按当时周王朝宗法制度的‘嫡长子继承制’所限,他根本没有机会在卫国一展所学,遑论治国。好在当时的中国列国纷争不已,英雄无用武之地的他离开卫国只身来到魏国寻找发展的机会。可惜当时的魏国国君根本不予理会这个远来之人,更不会重用。当秦孝公向天下发出‘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的求贤令之后,再次踏上了迢迢的旅程,希望在遥远的西北边陲找到体现人生价值的热土。
是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是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商鞅以帝道、王道游说秦孝公之时,根本引不起秦孝公的任何兴趣。当他第三次端出自己准备以久的霸道学说时候,秦孝公眼前一亮,这才有了夜半虚前席之事。在与秦孝公达成对改革的高度共识之后,商鞅在秦国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在他精心导演之下,上演了一出令人称羡不已的移木立信之事。在他主持下的变法轰轰烈烈开展,秦人终于一跃成为国际最强国,为日后秦始皇一扫六合、并吞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商鞅虽然最后遭遇了车裂的酷刑,但他身后改革仍继续进行。变法涉及经济、政治、军事等方方面面,变法不浮于形势,而且不急功近利,脚踏实地的进行。
商鞅的变法不只是影响了秦一个王朝,甚至影响了后世三千年来的华夏历史。秦人之后的政治制度,始终没有脱离他变法的范畴。
王安石并不讳言自己是以商鞅自居的,他也希望神宗皇帝仿效秦孝公那样支持商鞅实行变法。
令人遗憾的是,王安石百密一疏,没有想到他虽然取法于商鞅的精神,但由他主导的变法本身正是失在燥急。欲速则不达,这也是变法终于失败的根本原因。
《商鞅》这首诗也成了王安石代表法家与守旧的儒家殊死斗争的铁证,在政治挂帅的年代,为一些文人所反复引用。似乎不把王安石贴上法家的标签,就对不起马克思这个大鼻子!
但这些人却对王安石高举的变法保护伞《周礼》之事视而不见,这种有目标性的选择,不但令慕雨心下鄙之,更为王安石这个争议人物而感到悲哀!
每一个历史阶段对于从前的历史人物评判就会出现不同的标准,用平常心来解读历史的情形或者永远不会出现。因为我们注定也将成为历史!
可喜的是,余生也晚矣!倘若赶上一个因言获罪的年代,慕雨估计后半生将在牛棚中数星星度过了!悲哀啊,这既是时代的悲哀,民族的悲哀,更是文明的堕落!
范纯仁既任知谏院之职,他就有监督神宗恪守祖宗家法,谏请君王更改诏令的责任。然而踌躇满志、正欲大展宏图的宋神宗却生恐变法在刚开始的时候就草草收场。况且范纯仁这些言论只是推理,并没有拿出有利的证据来做为攻击新法的依据。而是仅仅依靠猜测可能会出现严重后果,这样批评变法,似乎理由太过牵强。
范纯仁见自己所上奏疏神宗无动于衷,立即认为自己不再适合留在谏院,于是主动请求罢去知谏院之职。神宗顺水推舟命他判国子监。
对于范仲淹之子,王安石当然要区别对待。派人转告范纯仁,希望他改任知制诰之职,离开台谏。对王安石的示好,范纯仁毫不犹豫的予以拒绝,公权私授如何会发生在范仲淹之子身上?
一不小心将热脸贴在冷屁股上面的王安石没有去检讨自己,反而在恼羞成怒之余,转而提议神宗从重从快从严处置范纯仁。神宗担心夜长梦多、节外生枝,所以很快就将范纯仁罢职,‘命知河中府,徙成都路转运使’,远远的将他打发离开了汴梁,来个眼不见心不烦。(这也是对范纯仁的保护)
此后十余年间,范纯仁一直辗转于各地做地方官。在地方上历练了多年之后的范纯仁对王安石的变法有了深刻的了解,变的不再如从前一样只知一味的反对,而是在‘元祐更化’时期,主张恢复青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