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唐伯虎:明亡于畸形的娱乐业
任何一种新生事物的到来,必然要经过与旧事物的缠斗才能够形成正常的新秩序。可惜的是,弘治皇帝之后的正德、嘉靖、万历等基本上属于不务正业的帝王。对于新时代的抵抗,只剩下一些官员、文人,如文征明之流,以一己之力进行着抵御。但最终,新时代以诱人的方式瓦解着所有人的斗志。因为新时代更符合人的本性,人人都喜欢过这样的生活。
人人都喜欢的,未必是正确的。例如张扬个性,每个人都希望拥有自我,都喜欢与众不同,但如果发展到眼中只有自我的时候,那么这种张扬个性就过度了。正如本篇第一节中所展现的那些内容一样。
再比如享乐。谁不喜欢享乐?但享乐也需要注意自己的生产力。享乐,本质上就是消费,如果没有引导,人人就会在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去拼搏。当靠自己的能力、靠正常途径不能取得的时候,就会践踏人世间的一切法律和道德。
那么,明朝的社会生产力到了人人享乐的地步了吗?显然没有,否则就不会出现我们上文所说的,许多知识分子的理想就是多蓄养奴隶、多娶些青楼女子,青楼业也不会那么发达。显而易见,当大部分人贫穷,支托起来的少数人的奢华是不会长久的。
工人日巧一日,人情日薄一日
个性张扬和享乐融合在一起就会变成奢侈,因此,奢侈行为几乎没有任何正当性。当然,个人奢侈只是害了个人或家庭,但当奢侈成为时尚之后,害的就是民族与国家。人们就会不顾及自身条件,为了面子,为了意气之争,而竞相斗奢。在一些人看来,这种斗奢是自我个性的彰显,对于贫苦人竞相购买假品牌等不正常行为就会成为风尚。
社会风气大大变化,周晖(1546—?)的《金陵琐事·卷4》中就发出了感慨:
最不可伪者,金也。二十年来,金丝有银心者,金箔有银里者。工人日巧一日,物价日贱一日,人情日薄一日。
叶权(1522—1578)在《贤博篇》中就说了一些假冒案例,令人觉得痛心,如他说苏州卖花人挑花的担子中,看着非常好看,但基本上没有一枝花是真花;卖的杨梅为了好看好卖,往往用墨染成紫黑色;老母鸡插上个长尾巴假装当作野鸡卖。
当人们活在虚幻的繁荣中时,所有人都忽视了危险,觉得繁荣不但将依旧,而且会更好。但晚明越来越频繁的民变,恰恰说明这种虚假的繁荣背后隐藏着的是更大的危机。民变,并非要推翻政府而是希望吏治更加清明,民变的领导者大多是有产阶层,因此,他们并不希望改朝换代似的革命。然而,革命要来的话,任何人都无法抵挡。万历中后期,自然灾害频仍,吏治以及洪武荒政体制的衰落,直接造成农民起义的出现。农民起义则是以改朝换代为根本目标,革的就是朱家的命。
最终,在虚假繁荣下,明朝的大厦轰然倒塌。而在大厦坍塌前,明朝的娱乐业到了疯狂的地步。
全民奢侈化思想后,娱乐业畸形繁荣了
许多历史学家用乾隆时期的《消夏闲记摘抄》和《禁奢辩》中的一些合理情节,来论证奢侈有一定的正面价值,甚至催生了晚明的经济大发展。著者虽然是后学,但仍然认为:如果仅仅是物质方面的增长,就是正向意义的话,历史就不会走到今天这样。
古希腊、古罗马以及我国许多朝代,从经济方面讲都是在高峰时灭国的。因此,如果历史学者特别是经济史学者,仅仅从经济史或政治史或军事史单独面来看待历史的话,许多问题都不会想明白。明朝的经济虽然高度发展,但这与明朝的生产力严重不符的。
比如陆楫(1515—1552),他的观点核心就是:秦淮歌舞是国家太平的表现,是一种社会的进步。节俭可保一人或一家不贫,扩大到全社会则未必。并说从来没看到过奢侈可以把全社会变得更穷的案例。作为明代经济学者,陆楫的这种观点不值得一辩。
顾公燮是一百多年后的乾隆时期的人,他的观点比陆楫还要更进步一些,“有千万人之奢华,即有千万人之生理。若欲变千万人之奢华而返于淳,必将使千万人之生理亦几于绝。”他还是以乾隆时期的苏州为例,举了一些奢侈行业的门类,“即以吾苏郡而论,洋货、皮货、衣饰、金玉、珠宝、参药诸铺,戏院、游船、酒肆、茶座,如山如林,不知几千万人。”但是,顾公燮显然是在偷换概念。奢侈是一种行为,而不是一种职业;奢侈是一种思想,而不是消费行为本身。在我们的头脑中,奢侈其实是一种发扬自我个性、寻求一种社会认同的手段。它实质上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满足精神需求的手段。
奢侈其实是个人享乐与个性张扬合体后的畸形心理反应。
奢侈行为,自古即有,首先就是皇室。
本来按照制度,皇室的花费由内帑支出。但内帑的钱来源于何处?同样是靠税收。尽管有一部分是靠派出去的太监税使、皇店皇庄等自行收缴,罚没部分贪官的家产等,但主要还是政府的财政划拨。例如正德元年(1506),皇帝登基的140多万两白银皆出自户部。皇室用度,除每年的粮食供给外,还有各种生活物资。生活物资最主要的两项花费就是丝绸布匹和土木工程。皇帝本人的奢侈消费、大兴土木造成巨大浪费,最终连朝臣都无法忍受。
嘉靖十九年(1540),工部尚书温仁和上疏:仅宫、殿、宇、坛、厨库、陵、碑等就花了将近635万两白银。修缮其做藩王时的住所也耗费了170多万两。为了修建宫殿庙宇,他还命令四川运木头、天水山运石头,而取材、运输,皇帝则一分钱不掏;瓦则由苏、松、常、镇、天等地供给;结果造成天下窑工、木工、瓦工等纷纷逃户。就连嘉靖都承认自己的做法是全都靠百姓。
其次是官员的奢靡之风。梁方仲先生指出:银子的普遍使用,固然是货币经济抬头的表征,但是银子的使用方法,随着阶级基础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银子自然是集中到少数高级官吏手中……在货币的流通范围内,俨然已分成两个世界。
典型的代表就是张居正,在张居正看来,每顿正餐若没有上百种菜肴都难有一饱。张居正真的有那么大的肚量吗?显然,这是受了当时奢侈之风的影响。张居正算不得大贪,天下贪官污吏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当我们在讨论奢侈与节俭哪个更对国家与民族有利的时候,我希望有些人可以感受到晚明荣华富贵、畸形娱乐消费背后是绝大部分人的哭号以及被虐杀的场景。晚明盛行娈童,同性恋比较严重,这两个词特别是前者代表着什么,作者就不必赘述了。
再次是商人的奢侈之风。受惯了蔑视的商人在得到了比“士”还要尊贵的社会地位后,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为规范。再加上明朝中后期,商人家族成员大规模进入政府,使官商一体化现象非常严重,从而加重了吏治腐败。
白银帝国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是无尽苦难。之前是官僚压迫,而白银帝国时期则是官商共同压迫百姓。白银在破坏了旧的等级观念的同时,又催生了新的等级观念。一些儒家理念中的正面思想,如“爱国”被效忠家族利益所代替。再如,信奉儒家思想的官员往往非常重视“名节”,然而,到了晚明,名节敌不过十两银子的官员大有人在。
在当时,商人中有文化的人可以通过科举进入仕途,没有文化的则可以通过捐钱成为官员。例如,正统年间的江苏淮安人徐颐、常熟魏姓商人,二人花巨资买了中书舍人的官职,其后魏姓商人还当上了主事。当时,北京有一句口头禅叫“金中书,银主事”。到了1451年,明政府正式允许卖官鬻爵之后,大富大商可以买大官,一般商人和地主通过捐钱也可以成为“义民”,好处就是可以头戴纱帽、免除劳役。
仅从成化十年(1474)到弘治元年(1488),长洲一个县就有差不多三百人花钱买“义民”的头衔,每人40两银。这一个县,仅卖“义民”名号的钱就达到了1.2万两。然而,“义民”们不会做赔本买卖,因为可以免除劳役,这些人变着法儿地将不相干的人收拢在自己的家园内,形成了一大群不用缴税的人。可以说,明政府在一方面增加了财政收入,却在另一方面导致了长期税收收入流失,并越来越对治理下的臣民失去控制。
商人买官、买义民称号,主要不是为了免除劳役,而是使自己的生意更有保障。到了后期随着高利贷经济的发展,官商的关系又有了新的变化,商人向官员放贷,从而紧紧地将官员控制在自己的手中。例如翰林院修纂沈懋学,为了应付官场越来越奢侈的消费之风,怕被别人看不起,也向高利贷商人借了三四千两银子,最终给后世子孙们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债务。即使国家处于危难时期,这些人同样为了保护自己的荣华富贵拒绝帮助政府。例如,为了抵挡李自成起义军,崇祯要求大臣、皇亲国戚、宦官捐钱。结果如何呢?正如我们上面所说的,崇祯皇帝号召捐钱结果官员也就捐了几十万而已,可李自成一逼问,至少得了两千万。正如崇祯所说:“假如文官不爱财,武官不怕死,大明就有救了。”然而,这可能吗?
晚明的畸形繁荣背后是大量因土地被兼并、农业收入远远不如手工业及走私乃至为奴为阉收入下,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从而导致一者享乐,二者狐假虎威,七者提供享乐。青楼业发达的问题即在此,无数的青楼从业者难道都是大家闺秀、皇族高官的女儿不成?那些为享乐者提供服务的奴仆婢女,难不成个个也是腰缠万贯?可见,建立在少数人基础上的繁荣,必然是无根之本,虫儿在里面蛀蚀到一定程度,风儿一吹,表面高大粗壮的大树就咔的一声断了。
青楼业的五大贵宾客人
娱乐业在当时最大的主顾并非普通人,也非各色小商人,而是五大既得利益集团成员,他们才是娱乐业最欢迎的豪客。
晚明城市化发展所涌入的普通百姓是娱乐业的基础客人
明代中后期,国内贸易随着交通的发达而迅速发展起来,以前南北货物难以大规模交换的现状被彻底改变。南方以卖方身份出现在北方市场,主要供应丝织品、瓷器、棉布、木料、纸张、漆器、有色金属、皮革等。北方输出的商品大多是棉花、羊毛纱线。
商业的高度发达则直接促进了城市发展,例如淮安因为运河而兴盛,它被荷兰大使霍姆在1644年称为“中国的第八大城市”。
除此之外,就像今天的深圳在十几年间由小渔村变成大城市一样,明代京杭大运河的繁荣,也使得一些之前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成为皇帝心目中重要的地方。例如,因为大运河的徐州段水流比较急,为了行驶安全,政府便修建了一条备用运河,1587年在这条备用运河的某个地方修建了一个名叫“夏镇”的地方。而17世纪初,皇帝便派了一名亲戚坐镇此地专管收税。
在万历、崇祯年代,由于水路交通的大发展,国内贸易、国际贸易的兴盛,中国逐渐形成了十五大城市,它们是:北京、南京、杭州、镇江、广州、福州、苏州、上海(当时称松江)、淮安、扬州、临清、济宁、仪真(主要是今天扬州下辖的仪征市,当时称“仪真”)、芜湖、景德镇。
以苏州为例,苏州当时因为经济发展较好,因为土地兼并带来的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是带动明朝娱乐业繁荣的基础。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娱乐是必需的。农民劳作休息期间,地主也会请人来唱戏,贫穷者也会在田埂边哼唱民歌解闷儿。到了城市里,漫漫长夜如何打发?自然各种曲艺以及低端戏曲演出机构就会出现。这些就构成了娱乐业兴盛的基础。
土地兼并问题是历代大的王朝衰败的根本,明朝也不例外。到了明朝中前期,土地兼并问题已经较为严重。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全国缴纳田赋的土地850多万顷,到了弘治十五年(1502)只剩下了约422万顷,50.3%的土地都被兼并了,而这些数字尚未包括一百多年来新开垦的荒地。这种现象之所以出现,除了皇帝们的主要聚光点没有放在这个问题上之外,不能不说经济自由思潮的出现也是原因之一。
不知道具体数量的失地百姓,在进入城市之后,在给予城市更多的建设的同时,因为无业或业主的欺压,许多人放弃了就业,以混混的身份继续存在于城市。而他们的时间剩余较多,除了吃喝玩乐之外,就是前往青楼消费。那么,这些人到底有多少人呢?答案是很多,多得无法统计。
广大农民不种地后都去做了什么
正如现在某些人经常说的一句话:农民不种地,为啥非得往城里跑?其实,说这些话的人,要问问自己的父母是从哪辈子从农民转为市民的。另外,农民为什么要进城?前面我们说了两个:其一,做农民不赚钱;其二,土地兼并,农民没办法种地。现在我们就说说另外的赋税问题。
成化年间,江苏溧水县知县写了一首《永丰谣》来慨叹农民因为赋税徭役所迫不得不离开土地进城打工:
永丰圩接永宁乡,一亩官田八斗粮。人家种田无厚薄,了得官租身即乐。前年大水平斗门,圩底禾田没半分,里胥告灾县官怒,至今追租如追魂,有田追租未足怪,尽将官田作民卖,富家得田贫纳租。年年旧租结新债,旧租了,新租促,更向城中卖黄犊,一犊千文任时估,债家算息不算母。呜呼!有犊可卖君莫悲,东邻卖犊兼卖儿,但愿有儿在我边,明年还得种官田。
农民背井离乡之后,或者进城务工,找不到工作就成了地痞流氓,或者继续四处流浪成了流民,最终演变为波涛骇浪的农民起义,推翻了明朝的统治。
农民进城当了工人、服务业工作者、地痞、流氓、混混之外,有些功夫的人则成了保镖。明朝中后期商品经济发达,一些有钱的富商为了保护自己的家财,大规模雇用保镖。因为大规模的白银流入,高利贷行为普遍存在,雇用保镖就是为了收账。留在农村地区的人中,也有一些游手好闲之徒,专干些坑蒙拐骗偷的勾当,此外还替地主收租。
为此,在明中后期,城市乡村遍布大大小小的流氓,到后来逐渐形成了流氓组织。这些流氓组织经常寻衅打架,他们甚至可以根据雇主的要求,将人打成不同程度的内伤或外伤,在限期内死亡。更为严重的是,流氓骗子们还参与制造、运输、销售假银的违法犯罪中。
最后,流氓人群逐步扩大,士大夫、知识分子也开始流氓化。明武宗后期,一些招摇撞骗的儒家子弟为了金钱,为地主富户伪造家门历史、胡编家族人生平。在这方面,袁铉是一个突出的代表。也许,许多人认为这种现象不足为奇。但是这种文人的大量出现,却是乱世先兆。因为,知识分子的节操是保持社会思想纯洁的最后防线。它崩溃了,那么世界也就离疯狂不远了。
最终历史也证明,清军入关之后,大批知识分子果然变节。同理,晚清也是如此。
行商兴,娱乐业兴,青楼业大兴
商业化大发展,不仅促进了城市化的大发展,使得早前的大城市日渐兴盛外,更使得一些过去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行商多路经此处,久而久之,由小渔村变成了大城市。在明朝时,人们管它们叫作“大马头”,按现在的写法是“大码头”,也就是货运中转站的意思,例如荆州、樟树、芜湖、湖州、瓜洲、正阳、临清等地。特别是荆州的沙市,其繁华的程度甚至超过了北京、苏州、南京等地。
行商发达之地,必为青楼兴盛之地,必旅游业发达,必餐饮业昌盛,必交通运输业发达。苏州恰也是行商聚集之地。在当时的中国,有四大“聚”之说:北方的北京,南方的佛山,东方的苏州,西方的汉口。
因此,苏州的晚明化风尚在成化、弘治、正德就出现了。那时,温饱问题在江南地区已经得到解决,青楼业、旅游业、餐饮业已经日渐兴隆,而这时,包括唐伯虎、祝允明、张灵等一大批文人才子的介入,则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行商分大小,小行商就是像唐伯虎那样需要外出兜卖商品的商人,其实生活很苦,明朝文人冯梦龙的《喻世明言》就说:
人生最苦为行商,抛妻弃子离家乡。餐风宿水多劳役,披星戴月时奔忙。
水路风波殊未稳,陆程鸡犬惊安寝。平生豪气顿消磨,歌不发声酒不饮。
少资利薄多资累,匹夫怀璧将为罪。偶然小恙卧床帏,乡关万里书谁寄?
一年三载不回程,梦魂颠倒妻孥惊。灯花忽报行人至,阖门相庆如更生。
男儿远游虽得意,不如骨肉长相聚。请看江上信天翁,拙守何曾阙生计?
还有一些大行商,也非常苦。例如十大商帮中的“龙游”商人。龙游商帮以贩卖珠宝为主,但是他们中的许多人却将自己打扮为僧道乞丐之流,身上穿的大多是破衣烂衫,身上长的是假脓包烂疮。其实,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反而可以反证出:晚明其实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这些商人为何这样?最大的可能是治安不好,另外则是为了免于盘剥。
当然,我们此处并不是在批评商人,商人中也有行善乐施的人。晚明自然灾害频仍,许多地方官府都不作为,而救灾赈灾中常常可以看到商人的身影。但是,晚明商人最大的败笔就是没有形成自己的商业道德或是商业伦理。这是晚明给我们的一个教训。各行各业应该都有一个行业规则,有些事情能做,有些事情不能做。
行商愈是发达的地区,以青楼业为代表的畸形娱乐业越发达。行商缺乏情感交流,缺乏安稳的生活,更缺乏当时社会环境下的认可。由此,在经商之余将情感寄托于青楼就很正常了。但是这些人往往并非青楼里面的上宾,上宾乃是当地的父母官、坐商、盐商、走私商以及地痞流氓,地方因行商而兴盛,但最大的利益享受者则是这些人。
到了明朝中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使商人经商的思想与官员为官的思想合二为一。例如,万历朝的首辅叶向高就曾说,看北京城内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不是穿着官服的官员就是商人。只不过当官的是在朝中经商,商人则是在民间而已。他又说,天下的人无外乎功名富贵而已,但其本质就是利益(金钱)而已。
与此同时,十大商帮已经形成。其中势力最大者为徽商和晋商,晋商一般都是大官商,靠垄断盐、茶、马等贸易获得丰厚的利润,例如张四维家族,许多朝廷大臣都认为盐业政策之所以失败,皆是张四维兄弟所为。这时候的晋商与清朝的晋商是不同的,清朝的晋商虽然与官府关系密切,但并非根源于垄断权力获得利润。
然而,无论明朝还是清朝的晋商,在奢侈方面都不如徽商。徽商在明清时期特别好面子,在明朝的名声也不太好,许多人为了青楼女子一掷千金。明人陈铎对此谱了一首歌来讽刺他们,名曰《盐商》:
下场引方才告缴,脱空钱早已花销。衣冠假儒士,风月花胡哨,那里也十万缠腰。累岁经年守候着,将到手支头欠少。
力图扭转乾坤的崇祯便非常无奈地说“居官有同贸易”(见下文),其文写得非常好,写出了这种由个人享乐主义与奢靡之风组成的奇怪风气对吏治的影响多么深刻,从而使得明朝这个当时综合国力堪与今日之美国相比的帝国亡国。
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辄)乘机自润。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好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了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
——《明季北略》卷十三
而在这一风气形成之中,武宗、世宗、万历的几十年倦政,直接加速了这一风气的形成。
青楼业的五大上宾
进城务工人员虽然带动了娱乐业的繁荣,但他们是很难进入高档娱乐场所的,诸如高档酒楼和茶楼、高档的服装用品店、高档的青楼妓馆,更买不起高档的药品补品。当然,有些地痞流氓会偶尔去占些便宜,如吃顿霸王餐等。然而,真正地消费得起高档甚至奢侈品的往往是高官巨富,风流才子有时候也会诱骗一些,如钱谦益之徒。
由此,这就构成了高档青楼业的五大贵宾客人,其实,他们本身就是晚明这个畸形经济社会的五大利益集团。
皇族及其衍生出来的王权、官僚阶层
有权阶层擅长利用权力来逼迫高端娱乐业自我贡献,但有时则会以一种更温柔的手段来达到将自己装扮成翩翩君子的机会。手段就是利用权力直接插手经济领域,与民争利。最典型的就是皇店(农业领域则是皇庄)。在这点上,还是那个明武宗朱厚照带了个坏头。
1507年,朱厚照在登基的第二年便在北京永巷开了一间酒馆。各位可别以为永巷是在民间,其实永巷就是宫内的一条长廊。这小子亲自当跑堂,皇宫里面的宫女、太监们怎么能不捧场呢?当然,这一行为中胡闹成分比较大。但其后的行为可不简单了。朱厚照以北京为中心,在九门设立了九家皇店,之后在各重要商业税收地区,如卢沟桥、河西务、临清、宣府、大同等,商业中心如扬州、景德镇等地纷纷开设皇店。
皇店除了开展各种利润较高的贸易外,还在政府税收之外,对各地商家另加税赋。为了保障税收行为不受反抗,还专门在官府之外,建立了另外一支武装队伍。该武装队伍还四处游走,对民间小商小贩也不放过。要知道,在明初一般是不对小商小贩征税的,而明武宗则开了先例,结果,他为害的对象从大中商人扩展到了小商小贩。
本来人们以为朱厚照一死皇店就该寿终正寝了,然而,继任者嘉靖皇帝朱厚熜却拒绝了首辅杨廷和革皇店、武装队伍回归之前各卫所的建议,继续开设皇店。当然,他开设皇店也不全是为了自己挥霍,也有充实内帑用于各种外交的考虑。然而,内帑用度剧增的主要原因,是皇帝的无限度的吃喝玩乐。所以,不能因为嘉靖皇帝命令辽东各地的皇店所收的税收,作为封赏各国使臣、少数民族头领之用,就将这个主要问题遗忘。如果没有那么多奢侈消费,内帑自然不会亏空。
对于皇店在政府税收外另外征收的税收额度,并没有特别详细的记载。官方比较明确的记载,就是嘉靖二十四年对于货船每艘征银五两的规定。这个规定,没有规定船的大小、货物的多少,所以,税收如何很难确定。但是,皇店可观的利润令人垂涎。店址可以巧取豪夺或由官府选定,店员是公务员、军人或内宫宦官,本来就有俸禄。因此,成本几乎可以忽略。
皇帝和中央政府可以这么办,那么其他权力阶层的人也同样可以这么办。因此,一些宗室藩王便打着皇店的名头开设藩店,一些官员便打着官店的名头儿开店。更有甚者,就连一些仅仅是有了功名但无职务的秀才也打着各种名义开设各种店铺,收取小商小贩的钱财并要求政府免税。
如此一来,规模较大的对商人征税的就至少有:皇帝开的皇店、中央和地方政府开的官店、藩王开的藩店、文武官员开的官店军店卫店(锦衣卫)以及正规税收单位等。重复征税的结果是什么?就是高额的税负。如果说朱元璋父子时代商业税是货品的三十分之一,再加上各种腐败成本等总税费成本不过十分之一的话,到了嘉靖、万历时代则可能至少达到了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
明代有各种各样的特权商,除了朱厚照开的皇店之外,特权商店还有:官店、藩店、卫店、绅店等。官店成立时间最早,朱元璋在尚未称帝时就已经建立。起初,官店是作为征税单位,而且是唯一的征税单位。为保证商业兴隆,也经常对官店减税。占领南京称吴王时,朱元璋将官店改名为宣课司,各地官店改为通课司。很明显,朱元璋希望用统一的政府征税机关代替这种半官半商的官店。
官商集团
这类集团的人物主要是官僚阶层,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地位将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的最大利益蛋糕,交给自己的亲属进行经营,官员家属们靠垄断资源获得了巨大的财富。
自明太祖朱元璋即位以来,因为战争需要、民生需要,他希望政府(本质上是他自己)垄断一切资源,但因为建国初期各种可动员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又不得不依仗一些商人。由此,官商开始出现。晚明著名的王崇古、张四维等就是极为典型官商家庭。他们控制着盐业,其家族几乎垄断了盐业市场,是富可敌国的政治加商人家族。
张居正选择张四维进入内阁,除了他自认为张四维是心腹之外,借助张家、王家的财力推行政策的用意也非常明显。仅拿明代官商的典型的张家、王家为例。万历时期的内阁首辅(礼部尚书兼中极殿大学士)张四维之所以成为首辅,在政治上,靠的是他舅舅王崇古(兵部尚书、陕西总督),而王崇古的爷爷王馨是河南邓州学政;在经济上,则靠其父亲张允龄、叔父张遐龄、岳父王恩、大舅子王诲、二弟张四教、四弟张四象等这些大商人。王崇古的父亲王瑶、哥哥王崇义、从弟王崇勋、伯父王文显、姐夫沈廷珍和外甥沈江均是大盐商。
张家、王家在联姻的同时,还与大学士马自强家联姻,而马自强的兄弟马自修也是大商人。三家联合几乎垄断了当时的盐业市场。以致御史永郜为此愤怒地说道:“盐法之所以败坏,就是被权势之家所垄断。”因此,官商家族成为明代非常明显的特征,也是商人与官员进行争斗的后台。
走私极端
排在第三的就是走私集团。这一集团的出现,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的唯一一次。这也是明太祖垄断一切资源政策出现的恶果。明初盐茶作为极为重要的战略物资受到了特别保护;再加上朱元璋又实施了民间“禁海”政策,靠近大海而无法稼穑农桑的百姓只能靠走私获取生存资料。久而久之,陆路、海上的走私活动越来越猖獗。由于陆路走私相对容易控制,海上走私则成为巨大隐患,出现了诸如顺天王、王直、郑芝龙等一大批著名的武装走私商。更令人感到可笑的是,最终明朝的余脉要靠走私商的后代(郑芝龙之子民族英雄郑成功)来保卫。走私经济下许多商人的财富在短时间内膨胀,使税收出现极为严重的问题。
文官特别是言官集团
言官集团在过去的历史教科书中常常被赋予为正义的化身。然而,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言官集团的内部最为复杂,有的是走私商、大商人的利益代言人;有的是为博万古流芳的精神极左派;有的是空有爱国之心能力却极差的行动侏儒。这些饱读圣贤之书的文官,与上述三大利益集团形成了共生关系,三大利益集团是他们的金主,他们则秉持着金主的意愿进行着各种利益争夺。
各种大商人
晚明由于商品经济发达,开始出现了各类大商人,但由于长期被歧视,短期的财富使他们根本来不及思考什么是社会责任。他们不像前三大类利益集团,他们往往是官商合体,在长期的封建社会思想下,他们享受着“士”的待遇。因此,真正靠自己手腕得到财富的这些人,却是五大利益集团中最干净的,也最热心社会公益的一批人,他们仍然希望得到人们内心的认可。因此,晚明的自然灾害救灾中,经常可以看到这些人的身影。相反,本应负责任的官员、官商们却不知逃向了何处。他们只是空喊着政府没钱,却每个人家里堆满了金银珠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