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大秦帝国》,有感于商鞅变法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11-21 属于:商鞅

  •   关键词:大秦帝国;商鞅;商鞅变法
      
      “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一部英雄浪漫的战争史在雄壮激昂的战争号角组成的音符中(赵季平作曲)绵延展开,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也在观众期待的目光中徐徐打开……著名的齐魏之间的“围魏救赵”“陵之战”以及具有地标意义的秦赵之间的“长平之战”等皆出自这个时代!孔孟“仁爱”之道、墨家的“兼爱”“非攻”、老庄“无为而治”之道和法家的谋权术之霸道等,璀璨夺目地彰显着人类智慧之光!诸子百家把酒论道,纵横捭阖,百家争鸣、百花齐放!
      而其中最让观众称颂千古、影响至深的重大历史事件,便是秦孝公赢渠梁与中庶子卫鞅两位巨人的肝胆相照、生死手足之情全部倾注于秦国的变法图强。因此当时赫赫有名的神医扁鹊都对商鞅行礼作揖,评价商鞅为“医国圣手”,而扁鹊只是医人之病而已。
      变法是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兼并争霸均势于天下的历史潮流,但是我们也应该明白任何变法都会引起社会的一系列阵痛,都会使某些集团利益受损。因此变法如果不彻底,一般的结局是变法者将招来杀身灭门之祸!
      比如,吴起在楚国的变法,虽然加速了魏国的封建化进程,使魏国国力迅速强盛,但是变法也沉重打击了楚国的旧贵族。“一朝天子一朝臣”,一般历史上的圣君都比名臣短命,因此吴起的变法随着楚悼王的病死而倒戈,他的生命也以被乱箭射死而告终。
      申不害在韩国力行变法,也随着魏国对韩国的血战而宣告变法的失败。韩王以“恨变法”作为遗言而吐血身亡,申不害遂自杀,临终说:“我失败了,商鞅就看你的了!”
      随着春秋时期声势浩大的改革浪潮逐渐在历史舞台上退去,之后的历朝历代也在尝试着改革变法图强,但是最终的结果也是逃脱不了之前的“一朝天子一朝臣,圣君比名臣短命”的宿命。
      王安石北宋的变法(青苗法等)也以宋神宗的逝去而失败,张居正明朝的“一条鞭法”只能称为改而不革。
      清王朝“同治中兴名臣曾左李”中尤以李鸿章的北洋水师、江南制造总局、轮船招商局等洋务运动最有成就,但是却以甲午战争的失败而宣告改革的失败。后来的戊戌变法也是以“六君子”在菜市口的断头、康有为梁启超逃亡日本、光绪帝的囚禁而告终。变法实行了103天,史称“百日维新”。再后来孙中山宣称要革封建专制的命,也就是推翻清政府,建立一个民主共和的新国家,然而也以袁世凯的复辟帝制而失败,最终留下“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抱憾。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商鞅在秦国的变法。商鞅“废井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2],把土地授给农民,从法律上维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利于地主经济的发展。
      奖励军功,建立军功爵制,以在前线斩杀敌人的多少来计算军功爵位。“劳大者其禄厚,功多者其爵尊”,还规定国君的宗族没有军功不能列入公族的属籍,不能享受贵族的特权。按军功爵制,人的政治地位要由有无军功来决定,这对旧贵族是个沉重的打击。而对于当时新兴的地主阶级来说,是个鼓励。下级士兵,也可以通过军功在政治上获得优待。这就是为什么秦国军队历来勇猛无畏、所向披靡、积极请战的原因。
      还有为了扩大秦国人口,规定一家一户生产,男子成年必须与父母分居,另立门户,女子到一定年龄必须出嫁。
      统一度量衡。为了防止商业欺诈,商鞅颁布了标准的度量衡器。
      普遍实行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什伍连坐制。相互纠察告发犯罪。
      商鞅所采取的改革措施,本质上是一场地主阶级的政治革命。
      商鞅的变法是历来变法中最彻底的改革。在秦国推行了20年,变法深入人心,“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3],“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4]。所以商鞅虽遭车裂而死,而“秦法未败”。商鞅变法的成功,使原来比较落后的秦国一跃而成为战国时代最先进的强国,为日后统一六国打下了基础。秦国也是我国古代法治最健全、最成熟的国家。
      秦帝国之所以能够“及至秦王,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棰拊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5],不仅是因为出现了一位巨人商鞅,而且还在于自秦献公到孝公再到秦惠王以至于之后,连续出现了六世明君(“续六世之余烈”)!这在春秋战国以至其他任何历史朝代都是绝无仅有的罕见之事。老秦人,一碗苦菜,一壶烈酒,一盘炖肉,朴实憨厚,性情刚烈,血性志气成就了大秦帝国横扫天下、统一中国的千秋伟业!
      一部《大秦帝国》让身为秦人后代的我们热血沸腾,激动不已。
      注释:
      [1] 电视剧《大秦帝国》第一集片头旁白。
      [2][5] 引自《史记秦本纪》。
      [3] 引自《战国策秦策一》。
      [4] 引自《史记商君列传》。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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